由于报考志愿失误或高考失利等因素,或许被一个自己并不是很喜欢的专业所录取,所以想要在大学期间转专业学习。但是,由于不了解大学生活,所以面对想转专业的想法有些不知所措,本文上大学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海南医学院转专业的要求和申请方法等相关注意事项。
一、海南医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
第一章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 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生自愿 申请,各专业择优选拔。
第二条 按普通高考招生类别,学生不能跨招生类别转专业, 如文史类学生不能转入只招理工类考生的专业。高考改革后不分 招生类别省份招录的考生不受此限制。
第三条 在本科层次内,同一批次学生可以互转,高批次录取 学生可转入低批次专业,低批次录取学生不可转入高批次专业。 专业具体批次以当年在海南招生批次为准。
第四条 转专业工作应以符合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 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各专业转出人数控制在报到人数的10% 以内;各专业转入人数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实际报到 数及教学实际需求每年确定报送。
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1次。
第二章转专业的条件
第六条 新生入学满一个学期;大二学生只能申请降级转入大 一招生专业。
第七条 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勤学敬 业,富有上进心,身体满足转入专业的要求;
第八条 课程要求:
(一) 学生申请转专业前所修必修课程、专业限选课程全部合格;
(二) 学生入学后所修读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专业的前30%。
第九条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受第八条的限制:
(一)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 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二) 医学类专业招录的学生转入非医学类招生专业。
第十条 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复学申请转专业者,不受第三、第 四和第八条限制。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 本科三年级及以上者;
(二) 专科升入本科、免费定向招生、特长生招生者;
(三) 在校期间违反校规,考试严重违纪或受到学校严重警 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第三章转专业的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 转专业的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 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海南医学院学生管理 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 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应继续在原专 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
(二)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学号不变。
(三) 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其培养要求按新专业的有关规定 执行,学生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若等同或?于转入专业课程 学习要求的,可向教务处申请免修;学生转专业前尚未修读但转 入专业班级已修完的课程,需向教务处申请补修。
(四)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修满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 定的课程后方能毕业。
第十三条 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四章 转专业的办理程序
第十四条 学生转专业办理程序如下:
(一) 二级院系向教务处报送各专业转出、转入学生数比例, 经批准后执行。
(二)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在第二学期第一周 向所在二级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及《海南医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 表》,逾期不予办理。
(三)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所在二级院系召开党政联席会议, 审查、讨论拟转出学生相关材料,确定符合考试条件的学生并签 署意见,于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学生工作处。
(四) 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学生材料 报教务处。
(五) 教务处于第二周周末组织符合条件学生参加转专业综 合考试(主要考核英语和综合能力),按学生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到 低确定专业调整名单,提交主管校长审批后公示三天。
(六) 教务处第三周内将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发文公布。
(七) 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 教务处向海南省教育厅报送相关材料备案,并在教育 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和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学籍信息异动。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7级新生开始执行。
第十六条 高职专科、成人高等教育参照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海南医学院转专业申请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予考虑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者;
(2)应作休学、退学等学籍处理者;
(3)曾转专业者;
(4)有其他不适宜转专业情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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