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养老金计算方法
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公式: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 * 缴费年限*1 %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l+a2/AZ+ ....+an/An)/N
公式中,a1、a2 .....an 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 年.......n年本人缴费工资额;A1、A2 … … An 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 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N 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
例如:一名男职工,2010年其60岁退休,上海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66元。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个人账户中有50000元,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为0.6。那么,他的基础养老金=(3566元+3566 元*0.6)+2*15*1%=427.92元。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50000元/139 = 359.79 元;上列两项合并,他的月基本养老金为427.92元+359.79元=787.71元。
云南2017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挂钩调整
缴费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
按本人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1.73%的标准进行挂钩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实行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适当挂钩。
倾斜调整
1、高龄退休人员
70岁~80岁(不含):每人每月增加30元
80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
以退休时单位驻地(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区分,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其他类地区和一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二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三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
四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五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六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给予倾斜调整)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与往年政策一样,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经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其本人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75岁的昆明企业退休职工王大爷缴纳养老保险年限为36年零9个月,此前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为3259元。
此次调整后,他每月可多领退休金203元,具体如下↓
定额调整:40元
挂钩调整:36年*2元=72元
3259元*1.73%=56.38元
倾斜调整:高龄倾斜:70-80岁的每月增加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