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目的是为了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山东医保大病保险能报销多少?具体报销比例是怎样的?上大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帮到大家吧!
一、山东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我省重点提高了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大病保险实行分段报销,其中最低段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10万—20万元段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最高段报销比例达75%。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进一步降低,原则上按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低于该比例的可不作调整,高于该比例的要予以降低,其中有五个市平均降低3000元左右。据初步测算,本次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将增加医保基金支出8.4亿元,约有67.5万人在这次政策调整中受益。
医保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居民和职工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0%左右和80%以上。居民大病保险最低段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最高段达75%。大病保险特效药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80%,封顶线由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
加大贫困人口保障力度。贫困人口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由6000元降低到5000元,分段报销比例由四段改为了三段,每段报销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最高报销比例达到85%,取消了原50万元的封顶线,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将大大降低。
二、山东医保报销材料及范围
申报需提交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经办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