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安排如下:
1、
2017年4月12日至4月27日,通过高校专项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等有关电子版材料。
报名材料及要求:(1)《北京师范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2)个人陈述(限1500字,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成长取得的成绩成果,及对教师职业的认识和发展理想);(3)综合素质评价表(如所在中学未实施评价,可不提供);(4)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后按系统要求规格上传(请确保清晰),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2、5月20,公示初评合格考生名单。
3、5月31日前,根据学校要求邮寄本人视频光盘(具体要求:公布初评合格名单时告知)。
4、
6月20日前,登录高校专项招生报名系统查询考核结果。同时我校公示入选资格名单。
六、约束与监督机制
1、北师大高校专项招生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院系专家参与实施。
2、严格遴选评审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3、加强评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初评实行网上审核,每位考生材料随机由三位专家独立评审。复评采取现场抽签决定专家分组,独立打分方式。
4、学校按教育部要求,对初评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等信息公开、公示。
5、学校高校专项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58807862
七、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7962传真:010-58800562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页:http://admission.b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