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印《2017年清远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指南》的函
各有关学校:
为更好地指导我市初中毕业生报读高中阶段学校,经研究,我办决定编印《2017年清远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指南》。凡经省、市教育、人社部门批准具有办学招生许可资格的高中阶段学校均可刊登学校招生简章。刊登学校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生简章文字和图片自行排版制作成16开版面Word文档。
二、刊登彩色图片,PC机用“CoreIDRAW”,Mac机用“FreeHand”或“Iuustrator”软件制作。
三、自行排版制作的“招生简章”或图片于4月10日前发送至QQ邮箱:[emailprotected]。
四、各学校“招生简章”或图片需经学校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或出具证明同意刊登宣传。加盖公章的原件或证明、汇款单复印件、刊登回执(附表)于4月10日前用特快专递邮寄至“清远市新城连江路20号市教育局4楼招考办赖老师收”,邮编511515。
五、为保证招生宣传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所有图片、文字的内容必须真实,不得与现行有关法规和政策相悖,不得含有容易产生歧义的内容或误导考生的表述。各校对本校图片、文字内容负法律责任。
六、学校刊登招生简章的收费标准为:黑白每版3000元,增加一版加收1000元;彩色每版5000元,增加一版加收3000元。
七、各校彩页需刊登在封面、封二、封三、封四、封五、封底的请在“刊登回执”的预定版位栏里说明印刷要求。刊登价格为:封面12000元,封底、封二、封三8000元,封四、封五6000元,其余5000元。若超过2家竞争同一版位,则由招考办电话邀标,价高者得。
八、各校请认真核对自行制作的版面内容。我办将按各校自行排版制作的Word文档及印刷要求交印刷厂电脑扫描排版印刷,不予核稿。若因学校没有认真核稿而造成的版面错漏,我办概不负责。
九、各校宣传印刷费必须于4月20日前按以下方式缴交:
(一)缴款单位直接在本单位开户行将款项划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其它代理业务资金?清远市非税收入过渡清算户
开户银行:工行清远新城北江支行
银行账户:2018020911900012211
(二)缴款单位将转账凭证拍照后通过QQ把照片发送到清远市招考办(“刊登回执”也一同拍照发送),QQ号码:276907113(各校须确保转账凭证内付款方和收款方的所有内容及银行进账单号等信息清楚可见)。
(三)我办确认款项到位后,才能为贵单位招生简章内容付印。印刷完成后,我办将用特快专递将财政票据客户联和《报考指南》2本一同寄往贵单位。
汇款时注意: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等内容必须一字不差,否则银行将一律退款。若因汇款不清耽误印刷,后果由学校自负。
十、联系电话:(0763)3363683,联系人:赖老师。
清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