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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拥军优属条例最新版,江苏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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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双拥模范命名表彰中,13个省辖市连续第三次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满堂红”,牛不牛?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大微真的不好评价!

但作为驻军大省、兵员大省和优抚大省,江苏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继出台《关于完善拥军政策增强军人荣誉感的意见》后,又印发《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做好新形势下社会拥军优属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推动双拥工作,却的确应该算作又一创举。

《意见》里说,要建立健全拥军优属服务网络,针对军人、优抚对象等开展扶贫帮困、精神抚慰、化解矛盾、走访慰问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服务。

工作原则上坚持做到“四个注重”:

一是注重引导,规范有序,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双拥部门具体指导,整体筹划,有序组织;

二是注重协调,城乡并重,坚持拥军和优属一体推进,城区和乡村协调推动,因地制宜,稳妥推进;

三是注重实效,以人为本,坚持为军服务根本宗旨,着眼部队所求、军人所需、军属所难,有力有效地解难帮困;

四是注重创新,打造特色,坚持创新发展理念,积极适应国家和军队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探索新对策,创造新经验,打造新特色。

关键在这里??利用2-3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由社会组织、行业、企业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拥军优属服务网络,全面形成社会力量关心关爱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新态势,构建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国防和军队改革相衔接、与军人和优抚对象贡献相匹配的拥军优属工作新格局。

设立立功受奖基金。

拥军优属的主要社会力量重点培养壮大“四支”:

一是培育规范拥军优属社会组织。

积极引导现有社会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同时,鼓励和支持各地由双拥办牵头,依法成立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在内的拥军优属社会组织。各地要结合实际,适当放宽拥军优属类社会组织成立条件,开辟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到2018年底,设区市和县(市、区)都要成立拥军优属社会组织,自觉承担拥军优属责任,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为军人和优抚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建立完善基层拥军优属服务平台。

利用社区(村)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和公益服务网络,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社区(村)拥军优属服务站(工作站)、军人家庭服务网点、优抚(老兵)之家等基层拥军优属服务平台,做到有固定工作场所,有明显指示标识,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完善的工作制度。积极组织社区(村)群众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开展日常性走访慰问和经常性军民共建活动。

书画家协会广泛开展送文化军营活动。

三是积极推动志愿者开展拥军优属。

拓展志愿者开展拥军优属服务途径,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志愿者,特别是青年志愿者和社区志愿者开展广泛的拥军优属活动。加强拥军优属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化招募,吸引更多有拥军优属服务意向、专业特长、地域优势的人员,建立专门的拥军优属志愿者队伍,开展专业精准的拥军优属服务。充分发挥志愿者优势,运用网络技术平台和新兴传播工具,通过开设“军人家庭服务网”,开通“军人家庭求助热线”注册“双拥微信公众号”,建立“优抚对象服务微信群”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和咨询,及时回应诉求,提供快捷服务。

拥军老妈妈和子弟兵包粽子。

四是鼓励引导行业开展拥军优属。

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开展科技、文化、信息、教育等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拥军优属活动。重点鼓励教育培训机构为军人子女就学提供优质服务,为现役和退役军人学历教育、技能培训提供帮助;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吸收退役军人和军人家属就业;借助社区居家养老(养残)服务平台,为生活有困难的优抚对象提供生活帮助、精神抚慰服务;推动慈善机构结合实际设立“拥军优属慈善基金”,为特殊困难的军人军属提供帮助。积极引导交通、商业、通信、旅游、金融等其他各行各业发挥自身优势,为军人和优抚对象提供优惠优待和便利服务。

徐州市泉山区拥军志愿者为军属送喜报开展拥军优属服务。

社会力量开展拥军优属工作主要有“四项活动”。

开展双拥宣传活动

组织社区居民参观部队军史馆、荣誉室,参观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基地,不断增强全民国防意识。街道(镇)和社区(村)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为军人家庭挂光荣牌、送立功喜报、张贴荣誉榜等活动,不断增强军人军属的荣誉感、自豪感。将双拥宣传纳入公益广告发布范围,城市、乡村主要道口有永久性双拥宣传牌,设区市和县(市、区)要有双拥街(路)或双拥馆、双拥公园(广场),有条件的社区(村)要有爱国拥军宣传橱窗、长廊等宣传阵地,不断浓厚爱国拥军氛围。

扬州市社区定期组织双拥双向服务活动。

开展爱军拥军活动

深入挖掘社会资源,搭建多方位拥军服务平台,解决部队官兵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支持基层部队建设。重大节日开展走访慰问、军民联谊等活动。利用基层法律援助窗口为部队官兵提供法律援助,畅通军人军属利益诉求渠道和维权渠道。社区图书室、文体活动室等群众性公益场所向部队官兵开放。开展“兵妈妈”与“兵儿子”等结对关爱活动,为官兵提供“家”的温暖和“亲人”的关怀。主动关心在省外服役江苏籍官兵成长进步,组织拥军优属社会组织成员、企业家和志愿者开展“走边(海)防看亲人”“第二故乡送温暖”“城市与舰队”等拥军慰问活动,将拥军范围延伸到辖区之外。

司法系统组织法律工作者开展送法律进军营活动。

开展服务优抚对象活动

定期对辖区内优抚对象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信息档案,了解掌握优抚对象的困难需求和意见建议。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申请政府购买优抚服务项目,提高社会力量参与优抚工作的程度和水平。发动辖区内社会拥军组织成员、社区工作者、专业社工与优抚对象开展点对点、一对一的结对帮扶服务,“三社联动”构建覆盖全体优抚对象的服务网络。广泛宣传优抚政策,针对优抚对象困难和诉求,主动关心他们的住房、医疗和生活情况,重点帮扶生活困难的现役军人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关心关爱烈士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子女,有条件的可提供托管等服务,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

开展军民共建活动

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部队基层单位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发挥军地资源优势,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互为课堂,学习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共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军营。军地协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开展军地文化交流,创作双拥文艺作品,组织文艺演出。军地共同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军民科学素质。军地结对帮扶弱势群体,积极参加“慈善一日捐”等活动,为困难群众分忧解难。

决不能规定归规定,《意见》永远是意见,还得奖罚并举,让好的《意见》真正造福驻地军人军属。

因此,他们将社会拥军优属工作列为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赋分比例。及时总结社会拥军优属工作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和改进社会拥军优属工作的方式方法,发现、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加大对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汇聚起全民拥军优属的强大正能量,使拥军优属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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