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
2、借款人须有稳定的职业、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已付房款30%以上。
5、具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德公积金贷款限制条件
1.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
2.有“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
3.近两年内(含),信用报告中(含助学贷款)累计逾期期数达到12期的,或连续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的;
4.近两年内(含),借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记录达到180天的;
5.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曾被通过法律途径诉讼或仲裁(含律师催告)进行追缴的;
6.曾利用各种虚假材料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的。
贷款材料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借款人所在单位为其出具的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
3、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首期付款凭证;
5、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6、委托人对借款人的申请及各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借款人凭委托人出具的委托贷款通知单,与受托人签订借款合同。
7、借款人与受托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到委托人认可的住房置业担保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手续,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8、委托人根据借款人所办理的担保手续和借款合同向受托人划拨贷款资金。
贷款流程
步骤一:
贷款申请:借款人携上述办理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填报贷款审批表。
步骤二:
签订合同:借款人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表到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步骤三:
办理抵押手续:借款人凭借款合同到置业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并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步骤四:
银行放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凭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及利率
最新消息: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至20%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家庭成员退休年限内所缴存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计算,最高额度一般不得超过15万元。
贷款利率:
2015年度承德市贷款基准利率为:
首套住房:
(1)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00%;
(2)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4.50%。
二套房:
(1)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40%;
(1)5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95%。
温馨提示:以发放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准;贷款期间遇国家利率调整,统一在次年的1月1日调整。
贷款期限:
委托人依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一般为20年,最长不超过30年。
贷款偿还
贷款偿还:受托人与借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明确还款方式和还本付息计划,签订委托代扣协议,在约定的还款日受托人从借款人指定的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还款方式:公积金贷款本息由委托人认定的偿还方式偿还贷款。
提前偿还:借款人若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可提前向受托人提出部分或全部还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