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出台积分入户政策取消
今年1月,市政府出台《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规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用人单位从市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条件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等10类人才,可按规定程序办理劳动人事关系转移、档案接收及户籍迁入。
再加上珠海今年已取消“积分入户政策”,原有大学毕业生接收、企业干部调动、技术工人招调等政策因此也已归入《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据市人社局介绍,人才引进程序将大为优化简便,极大地方便了各类人才了解和熟悉运用人才引进新政,有望增强珠海对人才的吸引力。
目录细化可个人或单位申报
此次新发布的2017年版《人才引进核准目录》已将10类人才划分为超过130个细分人才类别,并列明了各类人才年龄条件,做到条件清晰、简洁明了,方便各类人才查阅对应相关条件标准。为做好该办法的全面实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发了人才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制定了“珠海市人才引进服务事项”、“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和引进企业业务骨干办事指南”等办事指南,做到“统一信息管理、统一政策依据、统一核准条件、统一经办程序”。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如有落户需求的人才可采取个人申报(申请人填报信息后经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经办机构)或单位申报(用人单位为申请人填报信息后直接提交至经办机构)两种方式,向市(各区)12个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理。
如何申报?
根据《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申报主要经以下流程
网上申报
可采取个人申报或单位申报两种方式,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网上预审
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经办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信息进行网上预审
窗口审核
申请人自预审通过之日起90天内到经办机构办事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原件的,视作自动放弃
结果告知
申报材料原件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且符合要求的,将告知申请人同意引进的审核结果。申请人收到审核结果后可到经办机构办事窗口领取《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
申请调档的,经办机构同时开具《调档函》。
申请落户的,申请人自同意引进之日起90天内凭《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及入户所需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