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一、甘肃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2、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
3、在申请此类贷款时,有三点比较重要:
第一,贷款申请者必须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第二,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创业者所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具备以上条件的方能向银行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除了书面材料以外就是要有抵押物。抵押方式较多,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抵押,定期存单质押、有价证券质押、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担保。发放额度就根据具体担保方式决定。
二、甘肃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
(一)小额贷款可助你创业
甘肃省已经出台了大学生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政策,小额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对合伙经营的,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扩大贷款规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二)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甘肃省对到基层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建筑业、娱乐业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从事个体经营者,可减免3年的登记类和管理类行政收费,并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注册资金可分期注入
高校毕业生申请开办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非公有制企业,其注册资本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允许在两年内分期注入,首期注入资本可放宽到规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10%,最低注册资本金可降低为3万元。
从省人社厅获悉,甘肃计划将把全省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通过开展不限户籍的实名登记、加强职业指导和培训等措施,力争实现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等目标。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半年内参与就业
据了解,甘肃今年高校毕业生达12万人,加上历年沉淀,需就业人数约18万人,就业形势严峻。根据国家要求,省人社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甘肃将从今年起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按照计划,全省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将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
对有就业意愿的,及时提供用人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组织其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暂时不能实现就业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对实名登记离校未就业高校生进行帮扶
《通知》要求,甘肃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要建立专门服务窗口,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开放,对前来求职或寻求服务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逐人登记,建立信息数据库,并为其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同时,基层平台要主动与毕业生本人或家庭联系,对实名登记的每一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至少1次电话访问或家庭访问。
就业困难的毕业生也将得到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为重点帮扶对象,实施“一对一”的职业指导和个性化就业服务;对于身体残疾的高校毕业生,配合残联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并采取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措施,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甘肃自主创业扶持政策打破户籍限制
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等“一条龙”创业服务,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落户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对实名登记的非本地户籍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各地都要给予与本地户籍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同等的政策扶持,并大力支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网络创业。
同时,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实名登记的所有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开展职业素质测评、应聘模拟训练等活动,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培训项目,及时向社会发布本地区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在全省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动员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广泛收集和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对有求职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除有针对性地开展专场招聘和网络招聘等活动外,还将通过短信、微博等方式,为登记求职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定向发布就业信息。此外,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系列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到小微企业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
甘肃兰州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
兰州市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兰州市将广开渠道,多措并举,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
全力落实甘肃省专项计划
今年以来,甘肃省斥资2亿,组织实施扶持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就业、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选拔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三个专项计划。甘肃市要求,要加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各县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摸清底数,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对符合公益性岗位录用条件的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要优先安置就业,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实施市儿童福利院孤残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计划,采取指令性计划安置的办法,在县区和市属事业单位确定一定数量的岗位,派遣分配市儿童福利院孤残毕业生到县区和市属有关事业单位就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
继续组织实施好选上大学网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就业项目,严格按照省上分配的名额,切实组织好考试选拔工作;县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主要从"三支一扶"、"进村(社区)"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在县区事业编制空缺时,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招录和选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
支持高校毕业生进企业
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要取消落户限制。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密集型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就业,加强人才的使用、培养和储备。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
对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创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对在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创业愿望并参加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由劳动保障部门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在5万元额度内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3年,对合伙经营和组织集体就业的,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按有关规定落实现行税收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