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仅供参考,什么是“黄标车” 为何淘汰黄标车
“黄标车”这个词对于很多人来说既耳熟又模糊,很多人不能很清楚地解释它的完整意思。市运管处副处长闫光杰透露,“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的汽油车(生产时间一般在2000年以前,供油方式为化油器),或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生产时间一般在2008年以前)。一般来说,这些车辆的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的稳定性差,排放量相当于新车的5至10倍。因其尾气排放控制技术落后,尾气排放达不到规定标准,环保部门只发给黄色环保标志并加贴在前挡风玻璃上,因此称为黄标车。自家的车是不是黄标车,车主都一清二楚。黄标车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
机动车排气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据测算,在大中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已占空气污染负荷的20%以上,是造成雾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
在机动车中,黄标车对污染的“贡献”最大。有关研究表明,1辆黄标车平均相当于10多辆左右新车排放。因此,加快淘汰黄标车,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对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减少雾霾天,保障公众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有助于减少车辆“冒黑烟”现象,提升城市形象。
◎补贴?时段
补贴政策分时段 淘汰越早越划算
目前,聊城已成立公安交警、环保、财政、商务、交通等部门为成员的“聊城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加快推进淘汰黄标车。据透露,治理雾霾天气,淘汰黄标车,国家是舍得花本钱的。对12月31日前自愿提前淘汰、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黄标车,给予相应补贴。淘汰越早,补贴越划算。12月31日后淘汰的黄标车不再享受补贴政策。
补贴政策按不同标准分四个时段实施,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给予差别化补贴:第一时段为2013年11月1日?12月31日,按补贴标准的110%执行;第二时段为1月1日?6月30日,按补贴标准的100%执行;第三时段为7月1日?12月31日,按补贴标准的90%执行;第四时段为1月1日?12月31日,按补贴标准的80%执行。补贴标准执行时段,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不过,也有五类车辆不能享受补贴,在12月31日前全部淘汰的各级财政供养单位(指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的单位和机构)的黄标车;强制报废日期在12月31日前的黄标车;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黄标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在用黄标车。
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注销状态的和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先行强制淘汰、注销。通过严控核发营运证和通行证,先行淘汰营运黄标车,新申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且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含转籍、过户车辆),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
◎进程?年前
机关淘汰大部分 营运车淘汰一半
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表示,淘汰黄标车的是这样规划的,以市城区四环以内和县市建成区黄标车为重点,带动农村地区完成淘汰任务。市直、县(市、区)机关单位及中、省直驻聊企事业单位确保底前淘汰大部分黄标车,引导民营企业和个人加快淘汰步伐,年底前也要淘汰黄标车总量的40%。
据了解,聊城全市营运黄标车约有9000余辆,其中聊城市城区市直管辖的客、货运输企业(包括聊城公交集团)的车辆近2000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淘汰道路运输经营黄标车,将通过严控核发营运证和通行证进行淘汰,底淘汰总量的50%。同时,出台黄标车“黄改绿”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鼓励车辆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装置实现由黄改绿。黄改绿数量列入已淘汰数量。各运输企业须安排专人负责淘汰黄标车事宜,电话通知到营运黄标车的每位业户,6月30日前,营运黄标车须退出营运市场。目前,交运集团安排人员对营运黄标车进行了核实,申请注销568多辆营运黄标车。
车主已经对车辆进行拆解或按废铁卖掉了,如经核实,这部分车辆已经不存在了,请不必担心营运黄标车的二级维护或年审过期,市运管处决定对营运黄标车办理注销手续时二级维护过期或年审过期免予对车主和企业的处罚。
据交巡警部门透露,全市预计在下半年淘汰车辆15900辆,淘汰数量23026辆,共计3.8万余辆黄标车。按照要求,市直、县(市、区)机关单位及中、省直驻聊企事业单位确保底前完成大部分淘汰任务。
◎限行?处罚
仨区域黄标车限行 扣三分罚款200元
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表示,按照《聊城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11月1日起,扩大了黄标车限行区域,由市城区四环以内扩大到县市建成区以及高速公路。具体限行黄标车的区域和时间为,自11月1日起,在市驻地建成区、高速公路和各县(市)城区建成区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市驻地城区禁行范围为四环(含)以内的区域:东外环从经济开发区济聊高速高架桥至329省道交叉口,南外环从329省道交叉口至侯营路口,西外环从侯营路口至邓王路口,北外环从邓王路口至经济开发区济聊高速高架桥。各县(市)城市建成区具体限行范围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在建成区边缘道路作进一步细化确定。1月1日起,全市区域内全部限行黄标车。自11月1日起,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给予罚款200元,驾驶人记3分处理,每日处罚不超过1次。11月1日到11月3日仅3天时间,已有113辆黄标车上高速被拍,受到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目前,我市在高速上道口安装了11处禁行标志。此外,全市黄标车的信息已经添加在高速系统黑名单。在辖区内的两处高速卡口进行拍照,发现违规上路的黄标车时,会记录相关信息,进行拍照,并录入非现场执法系统,进行处罚。
◎严管?服务
禁省内转移登记 各县市有服务点
据介绍,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的要求,外地转入我省的机动车未达到“国Ⅳ”排放标准的,一律不予受理。严禁黄标车在省内进行转移登记。严格控制核发《道路运输证》。在车辆新进入我市道路运输市场和转籍过户车辆办理道路运输手续时,运管部门将严格把关,对黄标车或无标车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严格把关道路运输手续年审。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运车辆,运管部门不予通过《道路运输证》审验,待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后再予以审验。按照山东省四部门黄标车“黄改绿”工作方案,营运黄标车具备条件的,车主自愿申报“黄改绿”,同时,政府给予配套改造资金。营运黄标车通过技术改造变为绿标车视同黄标车淘汰。
同时,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还公布了淘汰黄标车服务窗口及联系电话:东昌府区0635?8529813;经济开发区0635-2998328;临清0635-2100068;冠县0635-6155718;莘县15725595697;阳谷0635-6322966;东阿18866521816;茌平0635-4228022;高唐0635-3990042。市直黄标车在东昌府区车管所办理,其他县(市、区)黄标车在所属辖区的车管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