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两孩奖励保障制度是什么?下面上大学网收集了相关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12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召开第18次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明确在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并对奖励保障等配套制度作了调整完善。
全面两孩奖励保障制度
一、修改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二、根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三、根据生育政策调整,配套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删除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带有强制性服务色彩的内容,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值得关注的是,草案还明确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草案并列明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相应法律责任。根据草案,未经批准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胚胎,实施代孕等行为将根据情节处以罚款、吊销执业证书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