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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下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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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广东省侨办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林琳在侨务工作媒体通报会上向记者们通报了《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的相关情况,强调这是我国第一部保护华侨权益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是广东省侨务法治建设的新突破,在全省侨务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林琳副主任指出,经广东省侨办牵头和大力推动的《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简称《条例》)的立法工作,历经4年多。在广东省政府和省人大的重视支持下,《条例》在今年7月31日获省人大常委会议通过,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的起草和出台,引起了国内外包括全国人大侨委、国务院侨办等国家部门的高度关注,不仅对我省依法维护侨益带来重大影响,而且对其他省市乃至国家层面上保护华侨权益的立法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借鉴。

林琳认为,《条例》立法十分必要和重要。一是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宪法精神及党和国家侨务工作基本方针的需要,有利于把《宪法》精神和华侨工作基本方针落到实处。二是制定《条例》是加强华侨权益保护工作的需要,有利于增强各级领导、党政部门和社会人士的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减少侵侨行为的发生,也为解决侵侨案件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三是制定《条例》是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涵养侨务资源,汇聚侨资侨智,推动我省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制定《条例》是推动我省侨务工作法制化的需要,进一步从法制层面保护华侨的合法权益。

林琳副主任介绍了《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平等性、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创新性等主要特点。他说,能够顺利制定出台有五大原因。一是广东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高度重视。二是全国人大、国务院侨办大力支持和指导。三是广东省侨办、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华侨委、省人大法工委等省有关部门相互配合,“五侨”部门大力支持。四是法律专家提供智力支持。五是广东省侨办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积极争取全国人大侨委、国务院侨办同意支持我省率先立法,积极启动深入调查研究,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条例》的起草和修改工作,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