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目标(到2018年):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基本建立并有序运行;形成科学规范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建立运行有效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及科学规范的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公共资源公平配置机制,促进公共资源公开透明、均衡配置;基本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地方税收体系,建立完善的现代财政制度。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注重先行先试。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按照中央顶层设计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决策部署,认真总结广州财政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跳出传统观念思维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勇于探索、锐意创新、先行先试、科学发展。
2.坚持深化改革,注重转变职能。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进财政预算管理、体制设计和投入方式,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运行效率。
3.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以“破”促“立”。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和发展意识,从研究解决广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制约新型城镇化发展突出的问题出发,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以“破”促“立”,找准全面深化财政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实现解决矛盾问题和健全完善财政体制机制相互促进。
4.坚持突出重点,注重有序推进。坚持从广州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目标任务推进全面深化财政改革,突出抓好财政管理体制、预算管理制度、政府债务管理、财政绩效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以重点突破带动改革整体、全面、有序推进,确保改革取得成效,努力实现财政改革新格局。
二、全面深化财政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近期目标(到):建立各级政府和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合理界定和划分市、区(县级市)两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部分共担事权(重大民生项目)市、区(县级市)两级政府分担资金的比例和标准,初步形成市、区(县级市)政府间及其部门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基本框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减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到市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财政转移支付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基本构建符合财力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转移支付体系。
远期目标(到2018年):通过实施清单式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市、区(县级市)两级政府全部事权和支出责任的清晰划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