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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事业编与企业职工的养老金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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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改革:事业编与企业职工的养老金的差距

按此前试点中的改革方案

事业编与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差不多

  今年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但实施细则落地,还需时日。

  其实,早在2008年,国务院就发布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广东省、山西省、浙江省、还有上海市、重庆市等五个省市,先期开展试点,并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配套推进。遗憾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受困于多重阻力,《方案》推进缓慢。

  谁也不知道未来的细则将如何解决这个老大难。在等待另一只靴子着地的日子里,新快报根据《方案》所提供的方法,按图索骥地设置了较典型的场景和数据,试图与现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待遇比较。需要注意的是,数据模拟排除了一切变量因素,仅仅提供初步参考。

  结果显示,在绝大部分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事业单位的退休工作人员,与企业退休职工所得的养老金数额,基本一致。

试点遇阻

未来改革何去何从?

既然这样,对比起来似乎不存在不公平,为何试点难以推进?

  一名长期关注研究社保的人士(应采访者要求匿名)认为,拿到手的养老金数额增减与否,并不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他们更多关心的,是以怎样的代价得到这份钱。”

  根据相关规定,无论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参保人员的缴费薪金基数,是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据我所知,大部分企业都会选择按照60%的基数来缴费,用来减轻负担,因此个人也是按60%来缴费。但事业单位不一样,许多事业单位会按照100%到200%不等来缴费,个人缴费基数也随之提高了。”

  “可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相当部分的事业单位人员,并不需要对个人缴纳部分出资。”他说,“比如某职工每个月自己需交1000元养老保险费用,但单位会以津贴、补贴或者各种名义的奖金,把这1000元又放回他的工资中。如果政策一改,这1000元,极有可能就是要他本人来出。对他而言,这可能就从‘福利’,变成了‘负担’。”

  试点已然搁浅,但从国务院坚持立法的行为看来,事业单位养老制度与企业并轨的大方向没有改变。那么,未来是否需要重新设计改革路径?将如何克服改革阻力,同时尽可能照顾到大多数人的公平?恐怕需要为政者更大的政治智慧。

养老金对比

事业单位职工张三

  基本情况:

  ●在某高校工作,在职时每月工资7000元保持不变。单位及张三本人均按照7000元的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保持不变。

  ●排除其它利息、通胀通缩等变量因素。

  继续按照事业单位标准发放养老金,参加国家统一的养老金调整。

  A 张三在改革后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仅有14年:

  规定:《方案》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因此张三退休后,可一次性拿到个人账户储存额:560×12×14=94080元

  B 张三在改革后才参加工作,60岁退休,缴费35年。

  规定:《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C 张三在改革前参加工作,实施后才到退休年龄,缴费35年:

  规定:《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张三可得养老金=4142元 过渡性养老金

企业单位职工李四

  基本情况:

  ●在某企业工作,在职时每月工资7000元保持不变。单位及李四本人均按照7000元的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保持不变。

  ●排除其它利息、通胀通缩等变量因素。

  A 李四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仅有14年:

  李四将一次性拿到个人账户储存额:560×12×14=94080元

  B 李四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才参加工作,60岁退休,缴费达35年。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C 李四在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参加工作,2008年后才到退休年龄,60岁退休,缴费年限为35年:

  [(3500 3500×2)/2]×35×1% (235200/139)=4142元

  (注:计算依据:国务院2008年发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广东省政府2006年发布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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