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广西目前已筹措资金125.39亿元,确保全区各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发放。
据介绍,目前广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自治区统筹,按照自治区与设区市“两级管理、两级调剂”的管理模式运行。根据相关规定,自治区财政对全区各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度预算收支缺口需按一定比例实行责任分担。为了认真履行自治区责任分担机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近日财政厅已统筹安排下达自治区责任分担资金125.39亿元
经测算,全区14个市当期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内收支缺口总额为179.12亿元。按照自治区与市级统收统支地区按7∶3的分担比例,自治区需承担责任分担资金共计125.39亿元。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拟于近日下达自治区责任分担资金。但是考虑到我区各地基金支撑能力差异较大,为了确保基金支撑能力较弱的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截至5月底,自治区财政厅已从自治区本级财政社保专户拨付51.3亿元,专项用于有关市县发放企业基本养老保险金。对于自治区责任分担剩余资金65.39亿元,自治区财政厅将视各地资金支付情况及时下拨,确保各地企业养老保险金及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