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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保异地报销方式和报销流程比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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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即时结报工作实施方案》,2017四川省新农合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报政策如下:

怎么跨省报销?

参照外省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目录,全省统一制定跨省就医即时结报起付线、报销比例。

报销方案分两种:

一是邻近四川的省市,按照分级诊疗的相关要求,需转诊到省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5%,保底报销医疗总费用的15%;

二是远离四川的省市,可直接到省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不保底报销。补偿金额纳入年度补偿封顶线。

大病保险回参合地,按相关政策报销。

参合患者到参合省以外的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定点医疗机构(简称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可在医院结算窗口直接结算,患者只需支付自付费用,新农合补偿费用由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

如何办理转诊手续?

在外务工、探亲(异地长期居住)的参合患者,如需在居住地住院,应由本人或家属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参合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诊手续;未在入院前办理转诊的以及异地急诊的参合患者,可自入院后五个工作日内补办转诊手续。

转诊办理成功后,国家卫生计生委新农合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中心将通过短信通知结果,患者持短信中的转诊单号和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

需要的材料

参合患者在办理入院登记时应主动向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出示:合作医疗证/卡(居民健康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住院证明、转诊单(或国家卫生计生委新农合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中心的短信通知)。

四川大病救助政策规定,四川农保大病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