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社保缴费分为企业和个人两种,其中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只有日照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才能自行缴纳社保。
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2020年度(2020年7月-2021年6月)日照保险缴费基数范围
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284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69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16%;个人:8%
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 单位:0.7%;个人:0.3%
工伤保险 单位:按行业风险类别分别缴纳0.2%~1.9%;个人:无需缴纳
缴费流程
1、委托银行收款
与开户银行签订借记合同、授权书-征缴中心办理银行托收业务
2、单位自缴
查询当月应交数据-10日前转账至社保费账户-25日前服务大厅打印收据
3、地税代收
查询当月应交数据-5-8日到地税局打印《税款专用缴款书》-缴费
缴费地址
省、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日照市人力资源及社保障局办理;
区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区机构参保
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在3269元-17284元之间选择相应档次进行缴纳
医疗保险:暂未公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8%或4%(4%的不建立个人账户)
缴费流程
将社保费用存入银行自行绑定的代扣银行卡或存折中即可
缴费地址
个人户籍所在区社保服务中心
根据《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的通知》(日人社字〔2020〕38号)规定,我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7284元,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3269元。1月份已经调整基数的单位无需再次调整,但2020年缴费基数高于2019年度缴费基数上限(16346元)的人员需要重新调整缴费基数并进行补差。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一、缴费基数在3269元-16346元之间的没有变动,不需要调整。
二、2020年缴费基数最高上限为17284元,对缴费基数高于16346元的人员,市社保中心根据各单位2020年1月申报的缴费工资进行调整补差(该项工作不需要单位报送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系统申报数据进行调整,只需单位核对缴费数据),补差不收取滞纳金。请需要补差的单位于2020年9月底前到缴费窗口完成缴费业务。
三、2020年1月报送的最高上限的缴费工资存在问题的单位,请携带签字公示表(纸质版)和缴费基数报盘(电子版)到服务大厅社会保险缴费窗口重新申报调整。
四、2020年度全市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统一按17284元执行,下限可按3457元执行(也可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269元)。2020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下限需要调整的单位可以携带签字公示表(纸质版)和缴费基数报盘(电子版)到社保中心缴费窗口重新申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