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即将来临,随着社保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积极作用。青海省也不甘落后,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对社保政策中的,养老保险改革,失业保险改革和医疗保险改革等方面积极做出调整。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青海省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我省连续12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目前我省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基本养老水平列西北五省区的前列。第4次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列全国第6位。调整提高了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以及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有效提升了参保群众的获得感。
青海省在社保政策取得巨大成就时,并对2017年度社保政策做出规划;
社会保障对于兜牢民生底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年我省要从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障可持续性出发,既抓好已出台改革举措的落实,又按计划推出新的重点改革举措,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一)积极做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承接工作,继续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二)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加快省际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系统建设。
(三)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援企稳岗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改进服务、强化管理,不断提升社保经办管理和服务能力。
社保政策关乎民生,关注社保实时动态,关注你的衣食住行。
社保是民生之基。去年,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省5大社会保险8个险种全部完成年度扩面任务,社保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稳步调整提高社保待遇标准,多项社保指标继续走在西部或全国的前列。全面超额完成年度社保扩面任务,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03万人、235.2万人、28.9万人、97.4万人、454.5万人、40.8万人、59.8万人、49.1万人。
在养老保险改革方面;
我省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中,人社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行了海量数据测算,建立了“一主多辅”的政策体系。从1月开展参保登记、缴费申报,4月份实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到年底参保单位6053户、参保人员28.9万人、参保率达到99%,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国最前列。
在医疗保险改革方面;
统筹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全国,我省率先整合了城乡居民医保体制,率先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省级统筹,率先调整了基本医保的三个目录,率先开展了商保机构参与全省的城乡居民医保经办工作。积极推进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自我加压、紧锣密鼓,加快推进医保省际之间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实施医保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农牧民全部纳入医保范围,全年支付医保费用4.02亿元。
在失业保险的改革方面;
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在降费基础上,再次阶段性降低了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三项降费每年为企业减轻负担4亿元。继续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全年支付稳岗补贴1.63亿元,惠及企业1005户、职工22.7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