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期、丢失、损坏需要换领、补领并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首次申领必须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乌鲁木齐籍公民,都可以到省内异地受理点办理居民身份证。
2、在新疆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浙江、江苏、广东、山东、河南、四川、北京、天津、重庆、陕西、甘肃11个省市人员,可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在现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3、户籍地不是乌鲁木齐的新疆户籍居民可以在乌鲁木齐办理身份证换证、补办业务。
4、乌鲁木齐户籍的居民在外地工作或生活,跨区(县)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居民,可以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换证、补办业务。
办理材料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有效期满换领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每证40元。
办理地点
1、柏杨河派出所 米东区柏杨河乡 0991-3340110 周一-周五工作日时间:早10:00-晚18:00
2、铁厂沟派出所 一三九县道铁长沟镇 0991-3347110 周一-周五工作日时间:早10:00-晚18:00
目前我市已全面开展跨省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工作,需要办证的市民看过来。
受理范围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员。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或丢失。
小贴士:疆内其他地州居民身份证暂不能受理
受理条件
由本人持我市签发、签注的居住证(或居住证申领凭证)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到期换领或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住证。
小贴士:暂不受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暂不开展证件邮政专递业务。
所需材料
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居住证申领凭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住证(或居住证申领凭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可先进行挂失登记,如有捡拾登记信息,去登记点领证。
收费标准
公民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到期换领的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的收取证件工本费40元,公安机关不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挂失和招领
公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可申请查询捡拾信息,如有登记捡拾的,去登记点领取身份证。
派出所、身份证办证大厅设立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窗口,公民捡拾到的居民身份证应及时交到就近的警务室(站)、派出所或办证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