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条件
最新消息:2017年4月1日起,本市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含收养登记费。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妻双方均年满三十岁;
5、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6、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办理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结婚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体检表贴本人照片)
办理流程
1、申请: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2、审查:
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
3、登记:
凡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公告期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办理费用:
不收费
收养登记机构
单位名称 | 所在辖区 | 主管部门 | 联系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监督电话 |
沭阳县民政局 | 沭阳县 | 沭阳县民政局 | 沭阳县常州路1号 | 李锦山 | 83660051 | 83660017 |
泗阳县民政局 | 泗阳县 | 泗阳县民政局 | 泗阳县众兴镇桃园中路100号 | 张兴业 | 85239132 | 85212808 |
泗洪县民政局 | 泗洪县 | 泗洪县民政局 | 泗洪县三河东路18号 | 马斯兵 | 86280190 | 86280188 |
宿豫区民政局 | 宿豫区 | 宿豫区民政局 | 宿豫区珠江路 | 周维生 | 84465320 | 84465632 |
宿城区民政局 | 宿城区 | 宿城区民政局 | 宿城区政府一楼 | 徐柏 | 82960077 | 829600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