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16〕47号)、《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琼发〔2016〕7号)、《海南省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琼府〔2016〕30号),深入实施《海南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结合当前我省贫困残疾人贫困现状、致贫原因、特殊困难和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坚持兜底保障与促进增收相结合、坚持政府扶持和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按照*、国务院的决策战略,中国残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加大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残疾人、农村低保家庭残疾人)扶持扶助力度,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任务目标。
二、总体目标
2016~2018年,完成1.5万名贫困残疾人全部脱贫的目标任务。通过增加残疾人家庭收入、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为目标,实现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不愁吃、不愁穿,基本医疗、义务教育、安全住房、基本康复服务和家庭生活无障碍有保障。至2020年,贫困残疾人增收能力进一步提升,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脱贫成果进一步稳固。
三、行动措施
(一)就业创业产业扶贫行动。到2018年,扶持3000名贫困残疾人发展种植养殖业和手工业。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促进有劳动力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将贫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对象范围,财政补助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贫困残疾人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或子女提供就业服务,帮助残疾大学毕业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毕业生实现就业;为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场地和资金支持。到2018年,扶持30家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安置、辐射、带动1000户贫困残疾人实现就业,增加收入,实现脱贫。企业吸纳贫困残疾人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利用康复扶贫贷款等方式,为贫困残疾人提供资金支持,支持有意愿、有实力、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帮带贫困残疾人从事产业项目增收脱贫。鼓励、支持各市县利用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商产业园等平台,在电商培训体系方面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免费电商培训,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及营销服务方面优先扶持贫困残疾人的产品;支持有意愿且有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开办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站,从事电商相关增收项目,符合条件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以财政资金支持。依托旅游扶贫带动,在旅游资源丰富的贫困村,因地制宜,规划、引进和建成旅游扶贫带动功能强的旅游项目,通过提供就业岗位、入股分红等方式,帮助贫困残疾人脱贫。开展光伏助残扶贫行动,确保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获得光伏扶贫收益。(责任单位:省残联、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委、省妇联、银监会海南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