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1.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3.本人及共同还款人信用良好;
4.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齐齐哈尔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详细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的对象: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二)申请贷款的具体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2、本人及共同还款人信用良好;
3、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限要求:
至申请贷款之日,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职工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三个月(含)以上;
6、购房时限要求:
(1)期房:《商品房销售预收款专用票据》、《购买商品房登记备案介绍信》、《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签订日期均在一年以内;
(2)现房:《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契税)、《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的日期均在一年以内;
(3)棚户区改造回迁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在一年内。
(三)贷款发放的对象以家庭为单位。
(四)借款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中心”将不受理其贷款申请:
1、提取住房公积金后,连续缴存不足六个月;
2、家庭成员已经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该笔贷款尚未结清;
3、本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征信系统中有连续3次或24个月内累计6次以上不良记录;
4、本人及共同还款人在金融等部门有不良记录;
5、单位和个人缴存公积金均达不到规定的缴存基数和比例;
6、通过赠予、继承等无偿方式获得的房产;
7、因债务关系,经法院判决办理过户的房产;
8、抵押物为限制上市交易的产权房等;
限制贷款条件
齐齐哈尔住房公积金限制贷款条件
1、购买住房取得房照或全额交齐房款超过一年的;
2、本户家庭此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
3、提取住房公积金后,连续缴存不足一年的;
4、单位和个人缴交比例均达不到工资总额5%的;
5、有尚未还清并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债务的;
6、对发生个人公积金贷款逾期尚未还清本息的单位,暂不受理新的公积金贷款业务。
贷款材料
共同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和配偶或共同还款人的职工工资性收入证明及近半年工资明细;
3.借款人公积金开户行的银行卡或存折(非理财产品);
4.第三次申请贷款的,需提供家庭成员名下无房产或只有一套房产证明。
根据不同购房类型,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购买期房:
齐齐哈尔购买期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购买现房:
齐齐哈尔购买现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二手房)
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中心一楼大厅在综合柜员窗口进行贷前咨询
2.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在综合柜员窗口申请办理
3.中心受理审核
4.在中心综合柜员窗口签订《抵押合同》
5.至受托银行窗口签订《借款合同》
6.借款人到当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
7.借款人回到中心一楼由受托银行窗口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及利率
贷款额度:
一人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两人为70万元
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5年期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2.75%
5年期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3.25%
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最长30年
2.还款期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还款年限最长不能超过30年)
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