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法官福利待遇怎么样?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法官工资待遇的一些信息,仅供参考。
提高法官收入、改善法官待遇是现在司法改革的重要议题,有关部门根据本法的规定精神将制定具体的有关审判人员享受保险待遇的规定。“福利待遇”是指审判人员按照规定所应当享受的其他方面的一些福利待遇。包括参照享受由国家规定的国家公务人员在休假、降温补助、防寒补助、交通补助和家庭困难补助等等方面的福利待遇。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不仅要从政治思想建设方面下功夫,同时还要关心他们的生活待遇。这也是体现党和国家对人民法官队伍建设的关怀。本法作出这样的规定,也正是体现了这样的精神。本条规定的法官享受国家规定的审判津贴、地区津贴、其他津贴以及保险和福利待遇,其中“审判津贴”是指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审判人员在从事审判工作中,作为由于付出辛劳而得到的一种补偿。“地区津贴”是指法院系统由于所在地区不同,各级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往往设立在边远地区或者是设立在条件比较艰苦的地区,这些地区物质生活条件较差,交通不便,法院为了便于人民群众诉讼,往往要经常深入群众办案。这些地区的办案人员,往往要付出更加艰辛的努力,因此,有必要对这样一些地区的审判人员在物质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偿。有关部门将根据本法的规定精神,同时根据不同地区的条件情况,制定具体的地区津贴办法和规定。
“其他津贴”是指除了上述规定的审判津贴、地区津贴外,为了使审判人员的待遇不因由于其他行业人员的津贴补助的提高而降低,因此,还规定了“其他津贴”,就是审判人员在同时享受上述的审判津贴和地区津贴外,同时还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受其他行业人员在一些方面享受的,根据实际情况审判人员也应当享受的津贴待遇。其他津贴具体指哪些方面,这就要由国家有关部门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和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情况来具体规定。“保险待遇”是指审判人员在人身、财产等方面,按照规定应当享受的风险保障待遇。由于审判人员在具体办案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面对人身安全、家庭财产安全等来自各个方面的风险,这也是客观存在的不可回避的事实。为了让他们在安心地秉公办案,严格执法的同时,消除后顾之忧,国家应当给他们付予相应的保险。
由于多年来我国对法官的管理采用的 是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管理模式,法官 的工 资标准也是实行行政机关公务员 的工资标 准,薪酬一直处于相对较低 的水平。尽管 近年来法官与公务员一 样经历了多次加 薪,但与国内其他阶 层相比,法官的工资 仍属于较低的水 平,远远达不到基本合理 的水平。
1.与银行和电力等企业的员工相比 较:近年来,由于各专业银行依靠国 家政 策的大力扶持,并加大了管理力 度,效益 明显提升,员工工资大幅提 高,相当一部 分员工实行了年薪制, 其薪酬一般是同地 区法官的2-3倍;电 力企业依靠自身的垄 断优势,其员工 的工资和其它福利待遇之 高已经不是 秘密,远不是法官职业所能比 拟;关 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让在司 考 及法律职业路上的您少走更多弯路! 还 有烟草专卖局,一个经济欠发达地 区的经 理(局长)的年薪几年前就突 破了六位 数,其普通员工的工资收入 和其它福利待 遇也普遍高于法官。
2.与各类学校教师相比较:由于国家 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国家政策的 大力 倾斜,教师的工资若干年前就与 职称挂 钩,同样资历的人员其每月工 资已经普遍 高于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和 法院的法官数百 元至数千元不等。
3.与财政、工商和税务等国家机关的 公务员相比较:法官与上述几个部门 的工 作人员虽然同为国家公务员,但 由于各自 的职能和权力作用不同,其 福利待遇在实 际生活中大相径庭。中 国自古有“靠山吃 山,靠水吃水”的习 俗,作为掌管财税征 收、工商管理和 财政支出大权的部门,因 直接掌管最 核心的公共资源,所以多年 来,不管 国家形势如何变化,这些部门总 能近 水楼台,各种名目的福利可以说是应 有尽有。而法院则总是仰人鼻息,清 水衙 门,两袖清风。
总体来看,法官目前的薪酬不要说跟某些垄断企业、外资企业的员工的收 入相 比,就是与其它事业单位或国家 机关的公 务员相比,也处在劣势地 位。许多从事审 判工作多年的法官, 买不起房子,供不起 孩子,甚至有了 病都不能及时去诊治,其 现实生活之 窘迫在这里难以用简单的描述 去概 括。
总之,为了建立一支高素质和稳定的法官队伍,国家在对他们进行政治思想方面和专业理论方面的教育的同时,还将积极地从物质方面给予尽可能的投入。这也是对于加强我国*法制建设奠定物质基础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法通过颁布后,国家有关部门将根据本法的规定精神,制定一整套的有关审判人员享受有关津贴和福利方面的具体办法和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都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和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