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从化区中小学招生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任务
(一)全区各小学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10600人,教学班241个,占应入学适龄儿童的100%(含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来穗人员随迁子女,详见附件2)。
(二)全区各中学计划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6390人,共160个教学班,占小学毕业生的100%(详见附件3)。
(三)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数需待广州市批复后再另行公布。
二、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
,坚持以户籍为前提、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一致、就近入学的原则。凡具有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其有效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即父母的房产证明、宅基地证明等,户籍及居住证明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为依据,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
人户一致(指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地址与其父母的房产证地址属于同一学校招生地段)的适龄儿童少年,优先安排入读地段范围小学或初中;人户不一致(指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地址与其父母的房产证地址不属同一学校招生地段)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原则。
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按户籍所属的行政区域,人户一致的原则免试就近入学。凡2011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按照区教育局核准后的招生地段和计划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地段范围详见附件1),不得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