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贵阳市教育局下发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所有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为了不影响小学毕业考试,今年6月29日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招生面谈、录取并公示录取名单。
学区房问题突出地方推进“多校划片”
今年贵阳市义务教育阶段依旧执行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对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
学进行安排后,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位资源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意愿强烈、“学区房”问题突出的地方,将根据实际情况稳妥推进“多校划片”(随机摇号、派位),即一个小区对应多所学校,且采取随机摇号、电脑派位的方式入学。
通知要求,贵阳市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均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适龄儿童不得擅自在家学习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贵阳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年龄为2017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确实需要暂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在家学习代替义务教育。
为保障残疾儿童入学,今年要求残疾适龄儿童入学率不低于90%。
6月29日起民办学校面谈和录取
通知要求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管理,确保学生“人籍一致”。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严禁学校以借读、挂学籍等方式招收学生。
今年贵阳市将于6月27、28日举行小学毕业考试,为不影响学生考试,民办学校面谈、招生录取时间统一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在贵阳市统一的招生录取时间之前,各民办学校招录的学生一律视为无效录取,不予办理学籍。
据了解,贵阳市今年实行“阳光招生”政策,将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违规招收择校生、乱收费等行为。(记者杨郦晶)
贵阳市教育局公布了贵阳市各区(市、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咨询和监督电话(部分列举如下):
云岩区招考中心86505670监察室86504635
南明区基教科85813139信访办85860991
观山湖区招考中心84105641监察室84119016
花溪区教育科83155085党政办83851741
乌当区教育科86841405纪检监察室86410029
白云区基教科88343203监察室8834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