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志愿填报单位
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
2.志愿填报数量与志愿性质
(1)综合评价批次设置4个平行志愿。
(2)零志愿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愿。
(3)本科提前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
(4)本科艺体类设置甲、乙两个批次,各设置1个顺序段志愿和10个平行段志愿。
(5)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
(6)特殊类型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针对零志愿批次设置1个志愿,针对本科普通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愿。
(7)本科普通批次设置24个平行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填满各批次所有可填志愿,也可以只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3.志愿填报时间
所有本科志愿均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公布后填报。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4.选考科目要求
考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结合兴趣、爱好,合理选择各批次具备填报资格的志愿。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规定,须对照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填报志愿。
考生的选考科目与拟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相符时,才具有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资格。若拟报院校专业组提出单一科目要求,考生的选考三科含有该科即具填报资格;若拟报院校专业组提出两(三)科科目要求,各科关系为“和”,考生的选考三科须包含这两(三)科方具填报资格;若拟报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为“不限”,考生选考任何三科均具填报资格。院校专业组另提出单科成绩要求的,符合其规定的考生方可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