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青海省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6号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录取准备 | 录取工作及数据准备 | 省招办 | 7月6日-9日 | |
录 取 ? 含 第 四 阶 段 资 格 审 查 ? | 提前单独录取本科(梯度志愿) | 省招委、招生院校 | 7月10日?13日 | 不复征 |
自主招生院校录取、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录取 | 省招委、招生院校 | 7月14日-15日 | 专项计划和一本批次同时复征志愿 | |
第一批本科(梯度志愿。含同批次定向计划录取、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录取) | 省招委、招生院校 | 7月16日?23日 (含复征时间) | ||
第二批本科(梯度志愿。含同批次定向计划录取) | 省招委、招生院校 | 7月24日?31日 (含复征时间) | ||
省内高校民族预科录取 | 省招委、招生院校 | 8月1日?2日 | ||
第三批本科录取(平行志愿) | 省招委、招生院校 | 8月3日?11日 (含复征时间) | 3-4日模拟投档 | |
提前单独录取专科(梯度志愿) | 省招委、招生院校 | 8月12日?14日 | ||
普通专科(平行志愿) | 省招委、招生院校 | 8月15日?25日 (含复征时间) | 15-16日模拟投档 | |
总结 | 考生资格审查工作总结 | 市(州)、考区招考办 | 9月底前 | 由各级招委会用文件形式上报 |
考试招生工作年度总结 | 省、市(州)、考区招考办 | 10月底前 |
延伸阅读:青海高考录取分数线
文史类
第一批本科:普通班457分;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437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447分。
第二批本科:普通班415分;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405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405分。
省内院校本科民族预科:400分。
第三批本科:普通班379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369分。
专科(含专科层次民族班):200分。
理工类
第一批本科:普通班416分;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396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406分。
第二批本科:普通班380分;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370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370分。
省内院校本科民族预科:365分。
第三批本科:普通班353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343分。
专科(含专科层次民族班):200分。
填报相关志愿事宜
(一)考生选报志愿于6月27日开始。选报志愿期间,考区招办工作人员和相关中学的招生干事、班主任老师要向考生和家长认真宣传、解读我省招生录取相关政策规定、特殊类型招生计划填报资格、填报方式及最低控制分数线等,以免因理解偏差、解读错误给考生造成填报失误。
(二)6月27日至29日,省招办在一楼咨询大厅开展相应政策咨询活动。同一时间内,各考区招办也组织开展相应政策咨询,考生家长可就近前往咨询。
(三)放弃填报志愿的考生要写出书面申请,考区招办依据申请汇总(考生姓名、考生号、高考成绩、放弃原因)后向省招办报告。
(四)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时,要认真阅读《普通高校在青招生计划及专业目录》上的招生录取实施细则,以及考生注意事项。
志愿填报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同一高校的普通班、民族班、民族预科招生,分别公布生源计划、分别填报志愿(以代码区分)、分别投档录取(以代码区分)。考生不能在一个院校志愿内的三种计划类型之间混合平行填报“双跨”志愿。
军事(含国防生)、公安(武警)类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生源选拔(主要为政审、面试、军体检及素质测试),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西藏大学面向六州各级党委办公厅(室)就业招生计划的生源选拔(主要为政审、面试),在考生志愿填报完成后进行(另行通知)。飞行员生源选拔由招生院校自行安排。
填报了外语类专业(或高校对相关专业有外语口试要求)的二本线以上(包括二本线)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7月2日-3日到青海师范大学参加外语口试。
除了提前单独录取(本科、专科)批次以外,其他批次生源不足时复征志愿。复征志愿后未完成计划实行调剂录取。参加复征的考生在填写《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复征志愿表》时,应按要求在“是否服从调剂”栏内填写“是”或者“否”,未填写者视为不服从调剂。
有特殊饮食习惯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了解高校是否设有“清真”食堂,避免上学后造成餐饮不便等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