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择优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考生。
一、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二、自主选拔录取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我校自主选拔录取:
A、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英语、作文等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电脑制作,创新实践,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省市级及以上奖项或者专利;
B、具有创新潜质和特殊才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结合兴趣爱好,申请以下类别中一类,不可兼报;支撑材料必须与所申请类别学科特点相关;获得资格后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与其特长学科领域相关的专业(类);文科考生限江苏、安徽、山东、浙江;中学推荐、考生自荐均可。
1、武器类:理科考生可报考,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武器系统与工程、武器发射工程等专业。
2、机械材料电子信息类:理科考生可报考,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自动化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育实验学院相关专业。
3、化工类:理科考生可报考,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化工学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相关专业。
4、数理力学类:理科考生可报考,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理学院相关专业。
5、经济管理类:理科考生可报考,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
6、人文设计类:文科考生可报考,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相关专业。
7、语言特长类:文科、理科考生均可报考,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外国语学院相关专业。
8、特殊才能类:文科、理科考生均可报考,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与其特长相关专业。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月10日
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登录“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njust.edu.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填写、预览、打印申请表。
2、邮寄材料
书面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装订时将网上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另行制作封面)。材料包括:
(1)将网上提交的申请表打印下来,由中学填写相关意见、校长签字、粘贴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照片上请加盖骑缝章),除学校意见外其余内容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自行填写者无效。
(2)个人陈述,要求手写,字数不超过1000字,能较全面展示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理由、爱好特长、意向报考专业(类)及理由等情况。
(3)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4)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在年级位次的汇总表(原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
(5)符合报名条件第8类的考生,还需提供所在中学三名任课老师分别出具的推荐信,要求手写。
说明:凡中学推荐考生,由中学将考生全部报名材料汇总后,统一出具成绩册,一并寄往我校,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3、截止时间
书面申请材料须在信封正面注明“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材料”字样,并于1月10日前(以收到的邮戳为准)用挂号信或邮政EMS快递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成立专家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未按要求准备者不予审核),考生申请类别如与获奖材料不吻合,视为不合格。请考生于1月15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2、缴费
初审合格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缴费须知,并于1月20日前按要求缴纳报名、笔试费人民币8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准考证打印
初审合格并且已缴费的考生可于1月23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贴照片后由中学盖骑缝章方能生效。准考证内容包括考生的各科测试时间、测试项目及注意事项。
4、选拔测试
测试地点: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
测试说明:测试内容根据申请类别所需考核知识点分别进行设置,但不突破教学大纲,不需提前准备;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笔试时间预计在2月下旬,面试时间预计在3月,具体时间、测试科目以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1)符合申请类别第1类的考生
测试科目:选测数学一或物理其中一门、面试
(2)符合申请类别第2类的考生
测试科目:选测数学一或物理其中一门、面试
(3)符合申请类别第3类的考生
测试科目:化学、面试
(4)符合申请类别第4类的考生
测试科目:数理综合(数学、物理)、面试
(5)符合申请类别第5类的考生
测试科目:数学二、面试
(6)符合申请类别第6类的考生
测试科目:语文、面试
(7)符合申请类别第7类的考生
测试科目:英语、面试
(8)符合申请类别第8类的考生
测试科目:不需笔试,直接面试,面试需提交相关证书、材料原件。
5、资格确定
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分类别拟定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
所有获得资格考生名单根据测试结果分为A类、B类、C类三类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并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五、优录政策
1、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须经所在省份省级招办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最终被确认为我校自主选拔优录对象。
2、被确定为优录对象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且在自主选拔录取批志愿填报我校,未设置自主选拔录取批志愿的省份须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志愿)报考我校,方可按类别享受以下优录政策:
类别 | 降分录取 | 加分安排专业 |
A类 | 考分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上,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即可予以录取 | 加15分(江苏省考生10分)进行专业排序,对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的,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
B类 | 考分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上、南京理工大学1:1投档线下20分内(江苏省考生15分内),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即可予以录取 | 加10分(江苏省考生5分)进行专业排序,对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的,满足其前两专业志愿之一 |
C类 | 考分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上、南京理工大学1:1投档线下10分内(江苏省考生5分内),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即可予以录取 | 加5分(江苏省考生3分)进行专业排序,对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的,满足其前两专业志愿之一 |
3、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名单,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凡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即取消优录资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其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4、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江苏省考生须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
5、所有报名、测试、合格名单以及志愿填报等相关信息均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负。
六、保障措施
1、学校成立以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南京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组,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严格自律,学校成立了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监察处、纪委委员等为组员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坚持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14
微博:http://weibo.com/njustzsbhttp://t.qq.com/njlgdxzsb
咨询电话:400-110-2882025-8431526084315761传真:025-84432546
监督电话:025-84315226
八、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