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专业就业前景怎么样?
劳动关系专业毕业生能够在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各级工会组织、研究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中从事劳动关系处理实务以及理论政策研究工作。
目前我国的劳动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关系的协调稳定已经成为企业和社会稳定发展的中心问题,企业和社会急需大批的劳动关系专门,为适应这一社会需要,劳动关系专业是市场经济下的一个理论性和实用性都非常强的专业。市场经济国家特别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专业是一个具有重要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功能的专业。这一专业对于国家层面的劳动政策的制定以及企业层面的劳动关系的操作管理,都有着直接的作用。劳动关系专业在发达国家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学科,在我国则是一个刚刚兴起的新兴学科。
职业特性
协调员充当“润滑剂”
“企业和员工之间发生纠纷,主要是缺乏沟通渠道,导致两者之间无法建立好的劳动关系,后对簿公堂。”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说,其中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不少,也影响了企业的和谐发展。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这就需要专业的人员从事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关系协调的工作。
早在2007年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发布了“劳动关系协调员”这一新职业。明确这一职业指的是从事劳动标准的宣传和实施管理以及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协调、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的人员。
他们是企业和员工之间关系的“润滑剂”,可以促进企业和员工之间劳动关系的和谐,使企业健康发展。
新法催生新职业
随着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劳动关系调整及劳动保障争议案件将出现增长趋势,急需加强对劳动关系的协调,这也催生了劳动关系协调师这一新职业。该职业正在受到追捧。
据了解,目前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数量增长速度较快,平均以每年20%-30%的速度攀升,“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企业劳动关系自我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师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劳动关系协调师的出现,将有利于促进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因为劳动关系专业学士学位的授予是属于管理类的,所以在保证专业基础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管理类学科必须要设置的主干课,我们都设置,因为这是专业基础,也是人才核心的培养内容。除此之外,我们有很多特色课,像《劳动关系学》,也被教育部列为“十一五”规划中的高校教材。还有集体谈判、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政策、劳动心理学、社会保障概论、职工民主管理等,而且这些课程不仅结合中国的实践,也因欧美发达国家在经济运行过程中,也有这方面的经济矛盾、经济纠纷,很多课程也是在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基础上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