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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上海示范高中提前招生报名条件面试内容和学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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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示范高中提前招生报名条件面试内容和学费规定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提前招生录取",第二批次为"统一招生录取"。招生录取过程须按照批次和类别,规范操作程序,结清一批,再启动一批,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一)提前招生录取工作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工作要求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预录取工作在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之前进行。  (2)招生学校要成立"提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公布"提前招生录取"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应明确招生人数、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和录取原则,经区县教育局同意后报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审核,并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在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及招生学校网站上公示并实施。  (3)各初中学校要做好本校学生的推荐工作。学校要制订学生推荐工作要求及操作程序,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师生民主推荐、领导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等程序,产生推荐生人选。  推荐生需填写《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推荐生信息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推荐表》)。学校将本校推荐生名单报区县教育局或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审定,审定名单由区县招考机构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并进入市教育考试院提前批招生资格库后,学生方可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推荐志愿。  未被推荐的应届初三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学业状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自行向招生学校进行自荐。同时,需于规定时间内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自荐志愿。考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推荐或是自荐,两者不能兼报。跨区县报考的考生如符合"提前招生录取"的条件,可在初中就读学校进行推荐或自荐。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应届返沪考生,可参加自荐。填报自荐志愿的时间与程序与本市应届考生相同。  (4)"提前招生录取"批次的投档和预录取原则: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根据提前招生录取志愿进行投档,推荐生预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自荐生预录取按照"一档多投"的原则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按"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招生学校可在规定时间内,对填报本校志愿的推荐生和自荐生进行综合评价。  推荐生预录取程序:当推荐生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招生学校应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预录取;当投档数小于等于计划数,原则上应如数预录取,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招收第二志愿的推荐生。若预录取过程中发现确有不符合推荐程序的学生,招生学校应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及时查处。  按志愿未被预录取且愿意征求的推荐生,可在有计划余额的学校选择填报征求志愿(网上填报),每位考生限报1所学校。经征求志愿仍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自荐生预录取程序:考生在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志愿学校投递个人材料(截止日期见学校招生方案),并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综合评价;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自荐生预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区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招生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凭本人中考报名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的密码登录市教育考试院网站签约系统进行签约。考生与某一招生学校签约后,不能与其他招生学校重复签约。招生学校签约的预录取自荐生人数不得大于本校自荐生计划数。  (5)被高中学校提前招生预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预录取学生的录取总分(即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共6门科目学业考试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分数的总分,下同)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未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2.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要求  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在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之后进行。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负责实施,统一进行网上投档录取。三类志愿按照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中职校自主招生的先后顺序分别投档,中高职贯通和中职校自主招生志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工作要求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中招〔2015〕3号)。3."提前招生录取"工作保障措施  (1)各区县教育局、招考机构和学校要根据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认真制定"提前招生录取"操作办法和程序,加强监督检查。提前招生预录取及录取工作结束后,被预录取和录取的考生名单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2)各区县教育局要根据市教委有关规定建立"提前招生录取"工作跟踪反馈、检验和奖惩机制,确保提前招生录取的质量。  (3)招生学校必须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和时间节点有序开展"提前招生录取"工作,不得超前招生,不得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出现违纪违规问题,按照本市中招监察有关规定处理

4月21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了今年66所市实验性示范高中(含分校或校区)的“提前招生录取”计划,较去年增加了3所。今年自荐招生总计划数为4218人,比去年增加约3.5%;推荐招生总人数为4578人,较去年增加了约2.2%。

记者注意到,上海高中“四大名校”都是今年自荐招生的大户。今年自荐招生计划最多的是上海中学和交大附中,均招收137名学生;之后依次是华师大二附中、复旦附中,分别招生130人和128人。

另外,今年推荐招生最多的依然是人口大区浦东895人,其次是闵行和徐汇,分别是372人和334人。

66所高中的“提前招生录取”方案也同时出炉,对招生要求提出明确要求。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表示,凡符合“提前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10日上午9时30分至5月12日中午12时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网填报志愿。

上海市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主要日程安排表如下:

上海市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日程安排表

上海市上海中学提前招生录取方案报考条件

上海中学东校提前招生录取方案面试内容

华师大二附中提前招生报名条件和录取面试方案

复旦大学附属中学提前招生面试内容报考条件和学费规定

上海交通大学附中提前招生报考条件面试方案学费规定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闵行分校提前招生录取方案

上海师范大学附中提前招生录取报考条件面试学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