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毕业标准由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根据考试、考查、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确定;各类高中招生录取标准由市教育局根据考试、考查、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结合各类高中招生计划情况确定。
四、考试命题
1、考试命题以国家课程标准、现行教材以及《襄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说明》为主要依据。试题要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力求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2、试卷要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有一定的难度和区分度。试卷及其答案表述规范,用语准确。试卷结构层次清楚,各年级内容占有比例适当,难易适度。要充分发挥各类题型的功能,积极探索使用新题型,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适当,文科类科目要控制客观题的题量,理科类科目加强实验能力考查。
3、体育(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生实验技能及信息技术能力考查、考核科目及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实施办法另文通知。
五、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20~22日(其中体育考试时间为4月)。
2、考查科目考查时间为4月。
3、考核科目考核时间及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自行确定,4月底以前结束。
六、考试管理
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市教研室负责制发《襄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及考核科目、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考试科目的命题、考试、阅卷及考试、考查科目成绩管理与发放。
市教育技术装备站负责理化生实验技能现场测试。
市电化教育馆负责信息技术能力上机考试,及学业成绩网上发布、查询工作。
考核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管理。
考试、考查、考核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记入学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