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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张家界市教育局中考招生政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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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筹管理

(一)关于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工作在“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各区县具体组织进行。志愿填报时间从5月20日开始,5月30日结束。社会青年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但可以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社会青年可直接向招生学校或市、区县教育局职成科(股)报名。

2.普通高中志愿不分批次,设广益班志愿和两个直接志愿、一个服从志愿,考生根据自己的意向自主填报志愿。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只能在市民中(含广益班)、张家界侨辉中学和考生所在区县范围内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择填报。报考职业院校的初中毕业生均只能选择一所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填报。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可同时填报职业学校(院校)志愿。省、市示范高中招收的调节生由考生到招生学校报名缴费后,再按程序录取。

3.各区县要重视和支持市民中、张家界航院、市技校的招生,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志愿填报工作,将这三所学校志愿填报和辖区内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学生同等对待(市民中要与各一中同等对待),确保招生计划的完成。

4.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广泛宣传招生政策,逐校确定初中毕业生分流比例(含异地招生),并结合区县实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全市各职业学校(含民办职业学校)完成招生计划。指导学生填报志愿时,原则上要求有30%以上的学生只填报职业学校(院校)志愿。初中毕业生分流情况和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市教育局对区县和区县对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及督导评估。

5.市外职业院校在我市招生准入审批权限由市教育局下放到区县教育局。具体操作办法由招生院校向区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区县教育局批准同意,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进行。

6.各生源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工作,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严禁限制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要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填报志愿,实现合理分流。

(二)关于考试建档

1.初中毕业会考即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含初三、初二会考)严格按张教通[3013]39号文件执行,制卷、评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成绩进入电信168和移动12580查询台,学生从6月28日开始可通过电信168或移动12580查询,具体查询办法见初中毕业会考证。

2.各生源学校必须于6月5日前将学生报名册、学生奖励加分和照顾加分登计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体育成绩及健康状况登记表、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成绩登记表、信息技术操作考查成绩登记表、思想品德评价登记表送区县教育局基教股录入计算机存档。

(三)关于划线录取

1.高中阶段学校划线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区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市民中录取由市教育局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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