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对象
(一)年龄对象
1.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年龄为6周岁,即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学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报名对象
第一批:户籍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具有余杭区户籍的非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在学区内已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以房产证为依据),确有实际困难,不能迁移户口的。
小学已在学区实际就读,学籍已在学区内,并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适用初中);
第三批:符合余杭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招生时间
招生时间为6月下旬-7月上旬。各公办初中、小学原则上应在7月10日前公布新生名单。
四、招生办法
(一)核定班额,按计划招生
区教育局根据省市规定核定学校(含小班化教育试点学校)班额,根据学校实际核定招生计划。各校以核定招生计划为准,原则上不得突破。因特殊情况需要突破核定招生计划的学校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