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汉语听力成绩为依据,确定需参加汉语应用能力面试名单一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体检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地、州、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教育局配合,卫生局组织实施,参照自治区卫生厅制定的《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区内初中班招生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成本费,由考生和家长自付。体检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练掌握体检标准,严格遵循自治区卫生厅制定的《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区内初中班招生体检有关要求》和《内高班、内初班招生考试(测试)体检医师及工作人员守则》,严格遵守体检纪律,确保体检质量。汉语应用能力面试与体检工作结合进行,不再单独组织,面试期间不收取考生面试费用。
十、建档
体检合格者要统一建立《内地新疆中职班招生档案》。档案内必须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中职班考生户籍审核及政审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中职班招生体格检查表》(考生化验单必须机打)、《内地新疆中职班考生承诺书》、《内地新疆中职班考生家长承诺书》、《内职班考生汉语应用能力面试登记表》(参加面试的考生装入档案)、初中毕业证原件、团员证明、初中学考体育测试成绩、《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县级及以上)及《内职班考生报名、志愿表》复印件。上述表格须用汉文填写。
(一)班主任指导考生填写《内地新疆中职班招生档案》袋上的相关内容,考生所在学校对档案的各项内容逐一进行审核。
(二)考生所在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政治思想品德的审查工作,由班主任、德育办、党支部负责填写考生思想政治鉴定并按规定署名盖章,鉴定内容要客观、真实。考生所在县(市)教育、公安部门要对《内地新疆中职班考生户籍审核及政审表》进行审查确定,报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查并署名盖章。政审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政审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言行者。
2、考生参与宗教活动和直系亲属参与“三非”(非法宗教、非法宣传品、非法网络传教)活动者。
3、触犯法律,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者。
5、直系亲属有重大政治问题者。
(三)考生和家长须认真阅读《内地新疆中职班考生承诺书》、《内地新疆中职班考生家长承诺书》,并由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明确责任和义务。
十一、录取
内职班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