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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教育局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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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校体育运动竞技水平,做好全省中学生各项竞赛参赛准备工作,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教发〔2015〕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城区部分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项目:

招生项目按湖北省中学生运动会项目和宜昌市城区普及性很高的项目进行设置,共设: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毽球、羽毛球。

二、招生学校、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1.招生学校:夷陵中学、市一中、葛洲坝中学、市二中、市七中、市外校、市十三中。

2.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

项目

招生

计划

夷陵中学

男篮10人、田径9人、男足5人、男乒乓球2人、游泳1人

27

市一中

女篮5人、男篮5人,田径8人、武术2人、男足5人、女乒乓球2人

27

葛洲坝中学

男足10人、女足5人、男排8人、男篮4人

27

市二中

女排6人、健美操6、羽毛球2人、女足4人

18

市七中

篮球4人,男足3人、女足3人

10

市外校

乒乓球4人,男足3人

7

市十三中

毽球4人,男足3人

7

合计

123

三、报考资格

1.区域范围:在城区参加中考符合相关学校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湖北省户籍;

2.各项目要求:

篮球:男子篮球参加宜昌市城区中学生篮球联赛(含区教育局组织的初中联赛),身高180cm以上(市级总决赛中的优秀后卫可放宽到175cm以上);女子篮球身高达165cm以上;

田径、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在初中阶段参加区教育局、体育局以上单位(含区级)组织举办的体育竞赛中,获单项前3名(直属学校获校运动会前3名);

足球:男子身高达170cm以上、女子身高达160cm以上;

排球:男子身高达180cm以上,女子身高达165cm以上(自由人位置男子身高175cm以上,女子身高达160cm以上);

健美操:男子身高达170cm以上、女子身高达160cm以上;

3.资格审查:各学校、各区教育局要严格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

4.保险证明: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体育竞赛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教体艺〔2011〕3号)要求,所有考生必须在参加专业测试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报名、专业测试

1.报名

考生须填写《宜昌市城区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报名登记表》2份,填表时考生及考生家长请仔细阅读承诺书,同意后在承诺书栏签名,再凭获奖证书、身份证(或户口)、保险单原件(另交复印件各2份)于5月20日前在所在毕业学校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项目。

各学校对照报名条件组织报名后,于5月21日报区教育局审核,5月22日上午10:00前,各区教育局将区级审核通过的材料、区级各项目体育竞赛秩序册、成绩册原件、中考体育考试报名数据库报市教育局,市直初中报名资料由学校汇总后报市教育局。22日下午4:00各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到市教育局领取审核结果及审核通过的考生准考证。

2.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于5月25日上午8点半开始,篮球考点设在市七中,足球考点设在市二十一中,田径、排球、武术、健美操、羽毛球考点设在市二中,乒乓球考点设在市外校、毽球考点设在市十三中。报名合格考生由毕业学校派专人带队到各考点进行专业测试。

五、专业测试内容与办法

1.专业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测试内容与办法按《宜昌市体育特长生考试测试细则及评分标准》执行(可在宜昌教育网下载),田径、篮球、排球、足球、毽球、武术、健美操按各项目分数由高至低排序。羽毛球、乒乓球根据报名人数多少采用分组循环,交叉淘汰赛制,每盘三打二胜,按名次和专业水平排序;

2.对身高有要求的项目在考试前集中测量身高,合格后方可参加专业测试;

3.现场公布测试成绩,除比赛评定内容外,考生应在记录表上对测试的成绩签名确认,当场裁判长和裁判员在记录表上签名;

4.专业测试实施项目裁判长负责制,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

5.在专业测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中考诚信档案,取消其专业考试成绩和体育特长生资格;

6.对专业测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五、填报志愿

1.体育特长生填报志愿与考生中考填报志愿同时进行;

2.有相同项目的招生学校,体育特长生可选择1所或多所学校填报,录取时按志愿顺序投档;

3.如后继志愿填报学校无考生对应项目时,不再作为体育特长生录取,转正常高中招生录取。

七、资格认定

按《宜昌市体育特长生考试测试细则及评分标准》,根据专业测试分数和招生计划划定,体育特长生按专业成绩分合格生、优秀生两类:

1.专业成绩合格生:按各项目招生计划总人数1:1.2比例划定,不加标识符;

2.专业成绩优秀生:在本次专业测试中,成绩达85分以上者、参加了湖北省第十三届中学生运动会并获得前八名的队员,认定为专业成绩优秀生,加注星(“*”)号标识。

八、特长生录取办法

体育特长生在高中录取时,文化课成绩按各招生学校文化课统招线降分投档。

1.降分标准:专业成绩合格生:文化课按各招生学校统招线的85%投档(不按分配生分数线,下同);专业成绩优秀生:文化课按各招生学校统招线的70%投档;降分后的分数线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线。

2.当报考一个学校同一项目志愿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投档。

3.对在省中运会上成绩优异和有特殊潜质的体育人才,经学校考核、市中考招生领导小组复核后,可实施特招录取。

九、特长生管理办法

各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对体育特长生工作要加强领导和管理工作,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保证特长生在校学习、生活、训练的落实,要保障训练和参赛经费,保证训练时间,强化科学训练,提高训练水平,力争在各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各校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必须参加学校的训练;代表学校和本市组队参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参与举办的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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