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篮球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原地侧向),单杠,
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九年级第一学期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垫上运动,武术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侧向移动),
横箱分腿腾越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项目
本届初三毕业生其七年级评定项目为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50米跑;八年级、九年级评定项目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修订)》中的规定项目,分别为体重指数(BMI),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起,初三毕业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项目全部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修订)》规定的项目执行。
2、日常考核的评定标准
(1)体育与健身学科学期考试成绩以各单项测试成绩之和除以测试项目数,即为学期考试成绩;学年考试成绩以两个学期考试成绩之和除以2,即为学年考试成绩,其换算日常考核成绩标准:85分?100分得2分;75分?84分得1.5分;60分?74分得1分;59分以下得0.5分(注:学期考试成绩计算出现小数点,保留2位;学年考试成绩计算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原则处理)。
(2)本届初三毕业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七年级按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各项目权重和等第进行评定,八年级、九年级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修订)》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各项目权重和等级进行评定。《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换算日常考核成绩标准:优秀得3分;良好得2.5分;及格得2分;不及格得1分。
3、日常考核的管理规定
(1)体育与健身学科学生每项测试成绩应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学期结束时,在体育教研组统一组织下对各项考试成绩汇总评定,经教导处确认后,公示评定结果,同时应记录在《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上。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须在上一年9-10月份进行,以各校为测试点,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操作方法负责组织测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原地侧向),单杠,
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九年级第一学期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垫上运动,武术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侧向移动),
横箱分腿腾越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项目
本届初三毕业生其七年级评定项目为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50米跑;八年级、九年级评定项目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修订)》中的规定项目,分别为体重指数(BMI),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起,初三毕业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项目全部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修订)》规定的项目执行。
2、日常考核的评定标准
(1)体育与健身学科学期考试成绩以各单项测试成绩之和除以测试项目数,即为学期考试成绩;学年考试成绩以两个学期考试成绩之和除以2,即为学年考试成绩,其换算日常考核成绩标准:85分?100分得2分;75分?84分得1.5分;60分?74分得1分;59分以下得0.5分(注:学期考试成绩计算出现小数点,保留2位;学年考试成绩计算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原则处理)。
(2)本届初三毕业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七年级按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各项目权重和等第进行评定,八年级、九年级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修订)》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各项目权重和等级进行评定。《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换算日常考核成绩标准:优秀得3分;良好得2.5分;及格得2分;不及格得1分。
3、日常考核的管理规定
(1)体育与健身学科学生每项测试成绩应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学期结束时,在体育教研组统一组织下对各项考试成绩汇总评定,经教导处确认后,公示评定结果,同时应记录在《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上。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须在上一年9-10月份进行,以各校为测试点,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操作方法负责组织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