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考查实施办法考试部分
1.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及历史、体育、艺术(音乐、美术)。
2. 分值及结构。中考总分满分为740分。语文、数学满分均为130分;英语满分为130分(其中书面题100分,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题30分);物理、化学满分均为100分;道德与法治及历史科目满分为10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部分和历史部分各为50分);体育满分为50分;艺术(音乐、美术)成绩以等级呈现,不计入总分。
3. 考试形式及用时。语文、数学、英语(书面考试)、物理、化学、历史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体育考试方案另发。考试用时语文为150分钟,数学为120分钟,英语(书面考试)、物理、化学均为100分钟,道德与法治及历史为100分钟,其中道德与法治部分和历史部分各50分钟。
4. 考试内容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及历史考试内容为《课程标准》中规定的七至九年级的目标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
(2)体育(详细方案见《关于组织2020年苏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20〕10号))。
(3)艺术(详细方案见《关于印发〈2020年苏州市初中毕业生音乐美术学科考核方案的通知〉》(苏教〔2017〕7号))。
考查部分
1. 考查科目。包括生物、地理、理化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操作能力、信息技术等。
2. 考查科目成绩呈现方式及用时。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生物、地理考查用时均为60分钟,信息技术考查用时45分钟,其他考查科目根据学科要求确定测试用时。
3. 考查形式及操作办法
理化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操作能力和信息技术考查,采用统一组织、现场测试、分校实施的方式。考查科目成绩供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时参考,参考权重由各地根据实际制订,并须报市教育局备案。
4. 考查内容
各考查科目《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初中阶段目标要求和本届学生所学的内容。
日程安排
注:考试和考查科目均严禁使用计算器。
毕业要求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均合格(含补考)且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准予初中毕业。考试科目合格成绩计算时,均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及历史各科满分的60%为及格分。补考由毕业学校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评分,补考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当场评定等级,允许不合格者当场补考。综合素质评价包含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项指标,须达到5项合格(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