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初中校应分指标数=-----------------------------------×某高中校分配指标总数
区域内各校评估分与各自应届在籍在读毕业生人数乘积之和
(四)中职类学校招生录取
中职类学校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监督和指导下,实行提前注册及多次录取的弹性招生办法。由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提出招生方案,经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复核确认并备案。各区县登录中考招生管理平台汇总提取报考中职类学校的考生志愿信息,按照考生志愿组织相关学校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各区县要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积极组织好“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的招生工作,严格落实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鼓励职业学校多形式、多渠道办学。
(五)其他录取形式
有条件的区县可以积极探索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联合招生,以利于平衡生源,搭建竞争平台,实现办学效益最大化。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试点探索普职融合、高校高中联合育人模式,探索双重管理、分流教育、双证离校的育人模式。
(六)特殊考生政策
烈士子女,驻国家三类(含)以上边远地区和二类(含)以上岛屿部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10%参加录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一类、二类艰苦地区和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5%参加录取;其他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3%参加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按照顾分数较多的一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往届初中毕业生录取成绩降低30分,与上大学网一并参加录取。
无传染病,能坚持学习的残疾学生,应与普通学生同样对待,不得拒绝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