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招生
1.普通高中招生总体原则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从高分到低分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县(市、区)要根据各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实际需要,确定招生规模,控制成班额(其规模与班额均严格执行省有关文件规定),同时尽量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努力将高中阶段职普比提升到3.5:6.5。市属吉安一中和白鹭洲中学面向全市招生,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得跨县(市、区)招生。
2.为优化高中阶段职普比例结构,全市确定一条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线下的考生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市直高中录取方案和录取分数线由市教育局确定。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方案和录取分数线由县(市、区)确定后于7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确定并统一对外公布。
3.跨省、市借考考生要求回户口所在地录取,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定之前,提供由借考地县级以上招办开具的中考成绩证明,以及借考地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科室开具的同意转移学籍的凭证。证明内容包括:借考地考试科目,每科目满分,该考生各科分和总分,借考地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由户口所在地中招办根据两地考试科目和分数进行成绩折合。录取本市普通高中学校,不仅折合分要上该校的录取分数线,而且原始分要上借考地的同类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分数线。
4.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我市省级重点高中均衡生比例为70%,各地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均衡招生(由于市直高中已面向吉州、青原两区均衡招生,两区的省级重点高中是否再进行均衡招生,由两区自定)。
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原则上录取本地初级中学(含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在籍直升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
普通高中均衡招生的录取:以生源学校为单位按考生志愿和均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是否设定均衡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县(市、区)自定。
5.为了稳妥推动课改后的中考和高中招生办法的改革,全市今年仍将综合素质评定纳入对考生的评估体系,录取省级重点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必须是B等级以上(含B等级),录取省重点建设高中和市重点高中的考生必须达C等级以上(含C等级)。各县(市、区)于5月底前将考生的综合素质等级录入中考数据库报市中招办。
6. 报考师范“三定向”和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三定向”的考生在“三定向”录取落选时,可按其兼报的普通高中志愿参与普通高中录取。凡签订了“三定向”协议书的考生,若放弃,不予录取到省级重点高中学校。
7.市直高中招生
(1)计划分配
计划的85%面向吉州、青原两区招生,其中均衡计划为70%,其他为统招;计划的15%面向县(市)招生。
(2)志愿填报:
①统招志愿的填报:报考市直高中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在“重点提前批次志愿”选择某一所具体学校(0801001-吉安一中或0801002-白鹭洲中学)。另外,“重点高中志愿”还可选择本县(市、区)的省级重点高中学校,市直高中落选后,参加本县(市、区)省级重点高中学校录取。②均衡志愿的填报:吉州区、青原区符合市直高中均衡招生条件的考生,在“重点提前批志愿”选择了某一所具体学校(0801001-吉安一中或0801002-白鹭洲中学)视为填报了均衡志愿,否则不能享受均衡招生。
(3)录取
吉州、青原的考生采取两校“统一划线、摇号录取”的方式进行。即根据两校分配到吉州、青原的招生计划划定同一条统招分数线,确定各类上线考生人数,当其中一所学校的上线志愿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时,超计划数的学校将进行随机摇号录取,录满为止。其他未录取的上线考生自动替补录取到另一所学校。(a)统招上线人数确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上线考生数。(b)均衡上线人数确定:城区初中学校在考生总分不低于统招录取线55分内,乡镇初中学校在考生总分不低于统招录取线75分内,以生源学校为单位按分配到各初级中学的均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上线考生数;未完成的均衡招生计划在中心城区报考了市直高中志愿未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县(市)的考生按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吉州、青原两区。
(4)吉安一中的“宏志班”和白鹭洲中学的“弘毅班”,在统招录取前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选拔。
(5)市直高中招收的县市考生,三年后毕业时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迁移的除外),计算当地升学率。
8.关于特招生的录取
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特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教办字〔2010〕25号)执行。
9.新生录取时间和批次
同一批次录取顺序:定向生录取→统招录取→均衡招生录取。
第一次录取:7月20日~7月30日。第一批:定向生、市直高中;第二批:县(市、区)省级重点高中;第三批:市级重点高中;第四批:一般高中。
第二次录取:9月上旬补录。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各地中招部门需及时公布各批次普通高中的报到期限。对已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必须按照中招部门提供的录取库名单办理高一新生学籍,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建立学籍。各普通高中学校严禁跨区招生、超计划招生、线下招生。
高中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的规定下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11.经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办批准,2017年首届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50名,具体报考和录取办法按《关于做好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7〕4号)文件执行。
(六)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
1.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办学条件自主确定。
2.普通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工作,均由省中招办统一组织。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可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录取,于10月20日前到市中招办办理新生录取花名册。
3.师范“三定向”考生的录取要严格按市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三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试行办法的通知》(吉府发〔2006〕13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7〕4号)和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三定向”培养农村教师计划的通知》(吉教办字〔2017〕59号)等文件执行。各地在中招分数出台前可单列男性乡村教师和精准扶贫招生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各县(市、区)省级重点高中均衡招生录取平均分数线下40分(边远山区的本村本乡的定向生源可再降低20分)。未完成的计划,可调剂录取,具体细则由各地自定。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三定向”的录取工作按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 “三定向”的录取对同分问题的处理,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队,总分高的优先;如再同分,按语文、数学两科总分排队,总分高的优先;如还同分,按语文单科总分,总分高的优先。
5.在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前,各县(市、区)要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本县(市、区)“三定向”考生预拟录名单,同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要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书”并加盖县(市、区)教育局公章,由市中招办进行审核、预录后交招生学校,再由招生学校到省中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6.凡是具有初中毕业或相当于初中文化水平的社会青年,均可不受年龄限制报考职业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到县(市、区)中招办或直接到职业学校报名,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其他社会青年应到县(市、区)中招办报名,也可直接到职业学校报名。录取工作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7.要转变教育观念,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要认真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帮助考生和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特别要宣传国家面向职业学校的资助体系,以及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的优惠政策,全面宣传我市各职业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就业潜能。各地向本市职业学校的送生数纳入年终对县(市、区)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各初中学校向本市职业学校的送生数纳入年终对初中学校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