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中招新政之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
从今年秋季开始,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即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记者从9日举行的武汉市教育事业计划工作会上获悉,为了逐步给“择校热”“择生热”降温,武汉出台中招新政,不仅“择校生”不能享受“分配生”资格,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时,也不允许目测,只能采取查看个性特长和素质报告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办法。
近年来,传统的招生模式引发了一系列问题:为了冲名校,“择校热”持续升温,优质初中“大班”现象严重,而薄弱初中却面临生源匮乏、教育资源闲置的尴尬。
2006年,武汉首次尝试分配生试点,将部分优质高中指令性计划的12%,直接分配到区内初中,由初中推荐优秀学生免试入学。从2009年起,分配生必须参加中考,录取时可降低分数标准。过去8年间,武汉市分配生比例不断提高。今年,招录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按各校指令性招生计划50%的名额招录分配生。此举让薄弱学校的学生有更多机会就读优质高中,缓解小升初择校热。
按照这项新政,今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包括幼升小、小升初,学生只要在这两次入学中择校一次,在未来中招升入高中时,就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
武汉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如果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指定学校不一致,即认定为择校生。部分特殊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甄别研究认定。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认定为择校生。
“以前,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禁止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择优选拔新生,但不少学校采用目测的方式打擦边球。今年起,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时将禁止目测。”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取消目测后,学校只能通过查看学生的个性特长和素质报告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招生。
这位负责人表示,“其他相关资料”的具体范围,将在新规实施过程中明确和界定,但“不准将社会性学科竞赛成绩或社会办学机构的测试结果与新生入学挂钩”。
业内人士分析,武汉的两项中招新政,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择校热。一些教育资源相对薄弱的学校,将收获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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