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科专业班的考生面试和招生办法
鼓励普通高中学校规模化、专业化招收美术、音乐、体育等专业班。报考普通高中术科专业班的考生,需经过面试。面试工作具体由县(市、区)、学校组织。
面试测试方案(含指标、面试项目、对象、测试办法、测试时间、测试过程的监督等)和招生方案,由县(市、区)、学校共同制订,于5月30日前报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并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和考生公布,6月30日前结束面试工作,并向考生公布成绩。
未经批准的面试招生方案,其测试成绩无效,术科招生不予录取。如出现生源不足,招生计划出现空缺时,其术科类剩余的招生计划计入普通类的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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