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中阶段学校:
经研究,现将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指令性计划:
(1)在城区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2.5分;
(2)在丹江口市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70分;
(3)在郧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77分;
(4)在郧西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66分;
(5)在竹山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71分;
(6)在竹溪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63分;
(7)在房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74分。
(二)三限生计划:
三限生计划最低控制分数线全市统一为558.2分。
(三)国际班计划:
国际班计划最低控制分数线全市统一为430分。
二、普通高中第二批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十堰市二中、车城高级中学和市柳林中学在城区的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1)指令性计划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87分;
(2)三限生计划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67分;
(3)十堰市二中国际班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94分;
(4)车城高级中学招收艺术特长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50分。
(二)各县市一中指令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
(1)丹江口市一中指令性计划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72.4分;
(2)郧县一中指令性计划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51分;
(3)郧西县一中指令性计划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57.2分;
(4)竹山县一中指令性计划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48分;
(5)竹溪县一中指令性计划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38.1分;
(6)房县一中指令性计划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90.5分。
(三)各县市一中三限生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
(1)丹江口市一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64分;
(2)郧县一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30分;
(3)郧西县一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50分;
(4)竹山县一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48分;
(5)竹溪县一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45分;
(6)房县一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58分。
三、普通高中第三批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1)十堰市第十三中学、市龙泉黄冈学校在城区招生及丹江二中在武当山特区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94分;
(2)丹江口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58分;
(3)郧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00分;
(4)郧西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65分;
(5)竹山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39分;
(6)竹溪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55分;
(7)房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54分。
四、其它
1.以上划定的分数线均为十堰市普通高中各批次分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学校的实际录取分数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及报考本校的学生志愿情况确定,录取时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
2.十堰市一中和东风高级中学提前批招收体育特长生由学校在特长生测试合格考生中确定招录名单;十堰市二中体育竞技生由学校在竞技生测试合格考生中确定招录名单。
3.中职学校招生录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不划定录取分数线。
2015十堰中考分数线
2015十堰中考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