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今冬征集新兵510人。
一、征兵任务的分配
各镇街按度瑞安市征兵任务分配表(见附件)确定征集新兵的数量,非农户口青年的征集比例为40%,对驻海岛、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含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的征集,由市统一调配名额,计入各镇街征集任务数。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的主体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
征集的男青年,属于非农业户口的,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海岛地区,经省征兵办批准,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农业户口的,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高职(专科)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毕业以及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入校的学生和毕业的高职(专科)学生。
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高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征集。
今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实行网上预征报名,女兵继续面向全社会实行网上报名、全程公开、择优征集。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驻海岛、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统一参加市征兵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优先批准入伍;其他部队干部子女的征集,也可以按此原则办理。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要适当提高少数民族青年征集的比例,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尽可能多征集一些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1周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女青年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
五、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在校大学生尽量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市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为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批准时间起算。
六、征集时间
从11月1日开始征集,12月10日开始运送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具体起运时间,由领兵部队与市征兵办公室协商确定。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征兵条件,确保新兵质量。要认真贯彻《总参谋部总政治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15〕6号)精神,加大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的力度,落实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征集政策,从源头上提高士兵队伍素质。要严格审查把关,严格征兵程序,认真组织征兵政治审查,扎实细致做好体格检查。要严格农业和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比例,不得超比例征集非农业户口青年,不得用农业户口名额办理非农业户口青年入伍。要深化征领兵方式改革,提高新兵征集质量。
(二)严肃征兵纪律,加强工作监督。要加强对征领兵人员的教育,提高其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健全征兵工作监督机制,增强征兵工作透明度,全面实行公示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逐级明确责任,层层审核把关,主动吸收纪检、监察部门参加征兵工作,加强组织监督。要切实纠正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严厉打击利用征兵名义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征兵工作的健康进行。对违反征兵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要坚持依法征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拒绝或逃避征集、经教育不改的适龄公民,对破坏和阻挠征兵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任务。各镇街和兵役部门要把做好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认真做好征兵宣传工作,公安、卫生等部门要做好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民政部门要认真抓好优待安置政策的落实,交通运输部门要严密组织新兵输送,保证新兵按时、安全到达部队。
附件:度瑞安市征兵任务分配表
瑞安市人民政府
瑞安市人民武装部
10月8日
附件
度瑞安市征兵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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