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人民武装部文件
丽水学院人字〔2015〕2号
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
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今年我省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现已全面开始。为扎实做好我校招收士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及专业要求
1、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男性毕业生,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24周岁。
2、基本身体条件:身高不足162cm,体重不足45kg或过于肥胖者;右眼裸眼视力低于 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 4.5者,均不符合报名条件,其它条件按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
3、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具体见附件1:《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计划表》。
二、招收士官的待遇
招收对象被批准入伍后有关待遇和其他有关问题,按总参谋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参动〔2008〕47号)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
符合条件需要报名的毕业生请于4月24日前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到各二级学院学生科,各二级学院学生科于4月27日前报到学校人武部。咨询电话:2271085、2271040、2271076、668995(短号)。
四、有关要求
4月27日前为招收士官工作的第一阶段即宣传、组织报名阶段,下一阶段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根据上级机关要求,另行通知 。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招收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通知到每一位应届毕业生,确保不漏掉一名学生,组织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的毕业生积极报名,确保士官招收工作在我校顺利完成。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1、《浙江省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计划表》;
2、《丽水学院毕业生士官征集报名表》
主题词:毕业生 士官 通知
送:校领导 有关职能部门
发:各二级学院
丽水学院人民武装部 03月21日印发
(共印16份)
附件1
浙江省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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