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直招士官暨预征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处(室)、本科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征兵办《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招士官暨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院直招士官和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直招士官工作
1、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我院毕业生(即10普招、08五年制)。所学专业应当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招收对象的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开展职业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招收专业
此次设计我院招收专业主要有:计算机应用与网络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等相关专业(详见附表)。
3、数量、专业及补入部队
全疆共计划直接招收士官126人(含女兵4人),补入兰州军区51人,海军部队43人,总装备部24人,武警部队8人。乌鲁木齐市的具体招收任务数待初审初检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征兵办根据全疆各地(州、市)、生产建设兵团报名情况统一进行分配。
4、时间安排
有意向应征直招士官的毕业生可直接到武装部报名(学院武装部在行政楼一楼112房间学生处办公室)。各阶段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时间:5月6日至5月31日)。主要工作为:深入宣传发动,向市和水区征兵办上报报名人员花名册。
第二阶段:政审、体检、专业审定或专业考核(时间:6月1日至6月15日)。主要工作为:水区征兵办会同公安部门对招收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专业分类,审查招收对象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和报名资格。市征兵办会同卫生部门对招收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向自治区征兵办上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第三阶段:审定招收对象,办理入伍手续(时间:6月16日至7月15日)。主要工作为:根据自治区征兵办预分配的名额,市、水区征兵办对预招对象进行政治复审、身体复查,确定招收对象。水区征兵办与预招对象签订入伍协议书、办理入伍手续,完善招收士官档案材料。
第四阶段:交接档案、组织报到(时间:7月16日至8月10日)。主要工作为:我院和水区征兵办与接收单位完成直招士官档案材料的交接,商谈报道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接收等有关事宜。市、区两级征兵办对新招收士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报到的有关事项,跟踪掌握报到情况。全部人员报到后,召开直招士官工作总结会议。
二、应届毕业生征兵准备工作任务
今年,国家拟将征兵时间进行调整改革,每年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同步建立新兵“先训后补”机制。具体工作和阶段划分如下:
1、预征对象和范围
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的对象和范围是普通高等学校的男性应届毕业生(涉及我院学生为10普招、08五年制各班,11普招、09五年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在最后一学年要安排顶岗实习,如有意愿者报名参加预征工作),当年年满18至23岁。
2、时间安排
我院预征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确定预征对象(时间:5月1日至5月15日)。在前期网上报名结束后,我院和水区武装部对报名学生在校期间现实表现、病史调查、是否具备毕业资格、学费补偿代偿等情况进行预审,会同公安、卫生等部门,集中组织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经初审初检合格,确定为预征对象,并由兵役机关进行网上确认。
第二阶段:广泛宣传发动(时间:5月16日至7月30日)。各学院在毕业生毕业典礼和领证手续完成前,要向2015届毕业生广泛宣传征兵时间调整和入伍优惠政策,抓好预征对象管理。学院武装部将建立预征对象档案库,定期联系,掌握人员去向、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为征集工作实施做好准备。5月9日,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乌鲁木齐警备区将在我院开展“优秀大学生官兵宣讲活动”。
第三年阶段:应征入伍(时间:8月1日至9月30日)。征兵工作开始前,我院和水区武装部逐一通知预征对象报名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按照有关规定优先征集。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我院和水区武装部批准入伍。
各分院、10普招、08五年制、09双证、10双证各毕业班级,直招士官暨预征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学生处、武装部已将有关信息上传至学院网站,请认真做好传达、学习、落实工作,确保我院直招士官和预征工作圆满完成。
学 生 处 武 装 部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