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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解读天津市今年征兵政策 大学生退役在津就业可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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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适龄青年及家长准确了解今年征兵的有关政策规定,22日,记者就征兵有关问题专门采访了市政府征兵办公室的负责人。

今年,适龄青年上网报名应征需要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注册,获得学信网账号后再进行登记报名。对不具备上网条件的适龄青年,镇、街道武装部和区、县人武部均设立登记网上报名服务站,安排专人值班。适龄青年及家长可前往网上报名服务站,在工作人员协助下进行网上报名。

■入伍条件

今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是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应征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取得天津市居住证3年以上的外地户籍人员也可以在天津市报名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经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男青年由区、县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女青年由市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两年执行。

■享受政策

大学生在报名应征、服现役期间可享受的政策包括:从天津市入伍的大学生服役期间,就读高校为其办理户籍及档案留校手续,并由其高校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按照当地同等标准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被高校录取的新生,由录取高校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大学生士兵退役后选择复学的,享受每人45000元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在调换专业、考研加分、推荐升学等方面享受优待。非津户籍大学生退役后,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的,给予办理天津市户籍。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在部队享受的经济待遇包括,适龄青年入伍后,第一年每月发放津贴费500元,第二年每月发放津贴费600元,退伍时部队发放退伍费约5000元、一次性退役金9000元,合计至少27200元。此外,伙食、服装、医疗等统一由部队保障,日常生活只需购买一些个人的洗漱用品。

适龄青年如有其他疑问,可以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进行具体咨询,也可直接致电天津市征兵办咨询(具体标准条件以今年征兵命令为准),咨询电话是:022-84635002、84635006。天津市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022-84636129。(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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