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至31日,组织应征青年报名、目测、初审、体检。
11月1日至10日,各县(市、区)组织应征青年体检。
11月11日至12月9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走访,按要求组织参检人员复查,协调有关部门择优定兵。
12月10日至31日,组织新兵交接,搞好新兵运输工作。
11月1日至10日,各县(市、区)组织应征青年体检。
11月11日至12月9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走访,按要求组织参检人员复查,协调有关部门择优定兵。
12月10日至31日,组织新兵交接,搞好新兵运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