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当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岗位 需要的,也可以招收。招收对象应当为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 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 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招收士官应符合下列对口专业: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监理、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动漫设计与制作、通信系统运行与管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电力设备运行与维护、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整 形技术、液压与气动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电场热能动力装置、供用电技术、计算机网路技术、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数据通信与 网络系统、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网络软件开发技术、通信类、工程交换技术、通信工程设计与管理、安全技术管理、食品加工技术、临床医 学、护理类、音像技术、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岩矿分析与鉴定技术、钻探技术、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计算机通信、通信网络与设备。
二、身体素质考评标准
身体素质考评要素包括身高、体重、视力。身高:达到162厘米(女160厘米)者为1分,每增加1厘米加1分,最多加至10分;体重:基本分为10分 ,标准值为身高减去110,每增加或减少l公斤减去1分,最多减至零分;视力: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6,每眼每增加o.1加1分,最多加 至10分。
三、阶段划分及工作内容
(一)准备筹划阶段。4月20日至5月底,制定方案计划,下发《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指导 各市(地)搞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报名登记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指导各市(地)做好招收对象的体检、政审、学历审查等工作,6月下旬,省征兵办将对体检、政审 、学历审核合格人员进行集中复检复审。
(三)审批定兵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指导各市(地)做好走访调查、审批定兵、签订协议、整理档案等I作。
(四)运输总结阶段。7月15日至8月lO日,组织档案交接,制定运输计划,组织直招士官自行报到。
四、有关要求
(一)搞好调查摸底,深入宣传发动。兵役机关要会同教育部门对招收专业的开设高校和毕业生数量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本区域可 招兵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要在有关高校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宣传的重点放在专业对口的高职高专院校,充分调动符合专业条件毕 业班学生报名应招的积极性。招收数量少的专业和女兵要注意把握宣传的尺度,选定部分高校集中进行宣传,防止报名过热。各单位报名情况 统计表于5月22日前上报省征兵办。
(二)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招收质量。各级要认真执行总参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 严格按照条件标准审查把关,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实施招收。要认真组织体检、政审和检验学历证书、学籍档案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有 备选专业的,本专业完不成任务的情况下可以从备选专业中补招。同一专业合格人数较多时,按照党员、军烈子女、“两个优先”原则、身体 素质考评分数高低的先后顺序择优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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