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冬季征兵命令和接兵部队要求,今冬征集新兵时间较往年有所调整,为了顺利完成征集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从10月20日至10月31日。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发动适龄青年报名应征。
2、体检政审阶段:从11月1日至11月12日。主要是组织县一级是政审、体检、对“双合格”应征青年进行家访。根据我县体检政审的时间安排,各乡镇初审初检时间为 11月8日前完成。县检时间为11月10日至11月12日。
3、复查定兵阶段:从11月13日至11月17日。主要是组织对“双合格”应征青年复查复审,逐级召开定兵会议,确定新兵。
4、新兵起运阶段:从11月18日至12月10日。主要是完善新兵的档案,发放入伍通知书,组织新兵交接、欢送和起运。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
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和海岛、边境地区可放宽到初中毕业。
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15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入校的学生,必输先网上报名。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岁至19周岁(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l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为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国无防不立,民无军不安。征兵工作是国防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加强部队长远建设、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基本国策,是保持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望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
广西昭平县征兵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