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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征兵办公室就征兵工作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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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开始了。就今年征兵工作的有关问题,日前,记者采访了周宁县人武部部长、县征兵办公室主任林国荣。

问:林部长,请您谈一谈本县今年征兵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答:今年我县征兵工作具体安排为:7月份组织宣传发动和报名,网上兵役登记和报名一直延续到8月5日;7月30日起组织乡镇初检,8月5日开始组织全县应征青年体检政审,下旬审批定兵;9月5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底前结束。

问:今年征兵报名方法与往年有什么不同?

答: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要求,今年征兵报名全部依托“全国征兵网”(网址为ttp://www.gfbzb.gov.cn)实施网上征兵,男女兵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征集,从报名到定兵,所有信息要录入全国征兵网。未经网上兵役登记并报名的,不得参与征兵体检,网上报名时间截止8月5日18时。

问:今年对征集的对象和范围有何规定?

答: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问:今年征集新兵的年龄有什么要求?

答: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满18岁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12月31日前满18岁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问:今年征集新兵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政治条件,主要是从以前的“五级审批”简化为“二级审批”,主要审核个人表现,直系亲属无严重政治刑事问题不影响参军。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最新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基本的身体条件为: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视力统一标准为右眼4.6、左眼4.5。根据新标准,面颈部纹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纹身的标准是不超过3厘米,其他部位不超过10厘米。

问:今年征集新兵的方法是如何规定的?

答: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现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为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

问:大学生应征入伍除享受普通青年入伍的优待外,还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优先参军政策。大学生参军,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批准入伍的政策。(2)考研升学优惠。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3)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为6000元。(4)就业安置优惠。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特别是我县出台了《关于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实施意见》(周人录〔2015〕19号文件),文件规定:我县按每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总数的10%以内的比例确定岗位,专门面向普通院校大专以及以上学历的本县退役士兵实行有限竞争招聘考试的方式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本县退役士兵,根据事业单位岗位人员的空缺情况,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聘用;对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适龄的在职工作人员,应征服兵役的,保留其原有编制和人事关系,参加所在单位年度考核,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工龄连续计算,退役后回原单位工作。

问: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提干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提干,应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

问:义务兵在部队享受哪些待遇?

答:义务兵服役期限为两年,每月发放津贴费,第一年每月津贴费为650元,第二年每月为850元;义务兵服现役期满后,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志愿,经团以上单位批准可转改为士官。

问:义务兵转为士官后,可享受哪些待遇?

答:士官服现役期间享受基本工资、津贴补助、生活补助等待遇,以及探亲、保险、住房、医疗等其他待遇。从下达士官命令后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待遇。如:一期士官(入伍后第3年)的工资约2300元,二期士官(入伍后第6年)的工资约3000元,并根据服役年限和工资调整逐年递增。

问:义务兵的优抚金发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据测算,除免费吃住穿行外,一个大学生士兵仅当兵两年退伍,就有约7万元的经济收入。可以说,高学历青年入伍政治上光荣,经济上实惠,发展上有前途。义务兵服两年兵役津贴总额1.32万元,地方优抚金1.32万元,退役后可领部队退役金0.9万元,医疗补助费1万元,地方退伍安置费1.1万元,部队退伍补助0.3万元,累计可领6万元。转为士官的,按级别和服役年限递增。另外,本科毕业士兵优待金一次性增发5000元,大专毕业士兵优待金一次性增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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